周强: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4)

周强: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4)

 四、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必须坚持以公开透明为特色,以信息化为支撑

我们建立的法治实施体系,必须以快速发展的网络信息技术为支撑、为平台,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法治实施的需求、参与和监督为依归。要按照《决定》要求,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法治实施机制,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和其他法治实施活动的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法治实施的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理由。要以信息化为依托,向信息化要效率,打造法治实施公开平台,实现法治实施信息系统内畅通、系统间共享。要着力打造法治实施流程平台,让法治实施活动全过程公开透明,保障人民群众对法治实施的知情权、有效行使监督权,保障法治实施活动公开公正运行,杜绝暗箱操作;要着力打造法治实施过程中各类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平台,展示法治实施结果和理由,实现法治实施信息全社会共享,充分发挥其宣传法治、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引领社会风尚的重要作用;要着力打造法治实施强制执行平台,对于违反法治规范受到相应处理,但拒不执行执法机关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生效裁决,或者拒不执行有关社会组织(如行业协会、工会等人民团体)作出处理决定的行为,要探索统筹纳入强制执行平台范畴,该曝光的要曝光,该强制执行的要强制执行。以法治实施体系内的各种机制共同发力,形成强大的社会合力,实现良好的法治实施效果。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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