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的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这为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指明了方向,各级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要注重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是历史创造者的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依靠人民
是否承认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历史观和其他一切社会历史观的根本区别。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主要体现为: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他们创造了人们衣食住行等必需的生活资料和从事政治、科学、文化艺术等活动所必需的物质前提;人民群众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人民群众不仅通过物质生产实践为创造精神财富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和设施,而且他们的生活、实践活动是一切精神财富、精神产品形成和发展的源泉。一切科学理论,一切有价值的文学艺术,都来源于人民群众的生活实践;人民群众也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他们创造并改变着社会关系。生产关系的变革,社会制度的更替,虽然最终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但却不会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自发的实现和完成,而必须借助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人民群众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依靠人民。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思想,不仅在观念、理论上把广大人民群众从宗教的和世俗的救世主的膝下与樊篱中解救出来,而且正确地指出了广大人民群众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及价值。作为以马克思主义为自己指导思想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在其执政实践和自身建设中,就应要求自己的各级组织尤其是基层组织及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起广大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思想。只有正确认识到并牢固树立起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思想,才能在其执政实践中尊重广大人民群众,才能正确处理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系,才能摆正自己在人民群众面前的位置,才能真诚地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现阶段,个别党组织和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没有正确认识到人民群众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及价值,没有牢固树立起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思想,不同程度地、多种形式地存在着把自己树立为广大人民群众救世主形象的倾向:第一,承认英雄史观;第二,否定中国共产党各级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执掌的权力为民所授、为民所谋、为民所控;第三,存在着个人、集团崇拜与神化现象。个别党组织和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的把自己树立为人民群众救世主形象的倾向,不仅与马克思主义唯物历史观相悖,不仅背叛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且在相当程度上也导致了整个社会弄虚作假风气的蔓延与社会诚信公德的缺失,对我们党、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危害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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