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独特优势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党的独特优势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进一步阐述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背景、现实依据、理论基础和科学内涵,科学论述了坚持这一总目标必须解决好制度模式选择、价值体系建设等重大问题,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和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指明了方向。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中国共产党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求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把党的独特优势转化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创新活力。这是中国共产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对社会现代化和政治民主化趋势的主动响应和理性选择。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具有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中国共产党不仅具有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远见和能力,而且具有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改革和完善领导制度和执政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独特优势和正能量。只要坚持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引领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正确把握党的独特优势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之间的辩证关系,充分发挥党的思想理论、组织制度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就会创造出中国共产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新优势,激发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活力。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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