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独特优势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

党的独特优势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

一、以党建制度改革推进党的独特优势与总目标的互促同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表述为两句话:一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二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者相辅相成,构成一个有机整体。这表明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根本要求,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坚持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完整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模式选择,从总体上讲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发展要求的,是有独特优势的。但是,我们也应同时看到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还有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要改进就必须全面深化改革,包括深化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的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核心,也是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有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历史和现实证明,在中国,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不能把各族人民凝聚起来,不可能把国家治理好。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奋斗中始终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思想路线,形成了理论优势、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的独特优势。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不断探索改革创新,形成了许多符合国情和适应发展要求的治理机制。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绝不是否定和放弃这些行之有效、具有独特优势的既有成果,而是要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为引领,推陈出新,充分发挥党的这些独特优势,形成党的独特优势与国家治理体系之间的良性互动,在不断地完善和变革中保持治理机制的效力与活力。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力的集中体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核心目标在于改革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和执政方式,提升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因此,我们要坚持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引领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把党的制度建设放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关键位置,不断加强党的组织制度、领导制度、监督制度建设,实现党的独特优势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互促同进,充分发挥党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取决于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要善于在继承和借鉴中创新,也要善于在实践中创新,要加强对古今中外国家治理制度和经验的研究借鉴,更要注重研究党执政以来治国理政的历史经验,继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传统和党的优良传统,把党的独特优势转化为改革创新的智慧和活力,推进治理机制创新。在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工作本领,提高党和国家机关的工作效能,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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