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国强:法治与改革相向而行 (4)

丁国强:法治与改革相向而行 (4)

法治是改革的制度体现

国家治理的基本问题是如何运用制度理性对国家实施有效治理,如何对公共事务做出有效安排,从而实现秩序、公平、正义等社会价值。制度是国家治理的根本,宪法法律是国家基本的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就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从法治上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法治从制度安排上保障人民权益、公平正义、公共安全和公民参与,这不仅与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相吻合,而且也为实现这些目标提供了稳定可靠的路径。

“法与时转则治”。时代的发展、社会的变迁、民情的变化都在一定程度推动了法律制度的变革。中国的改革从经济改革起步,推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同时,也牵动了政治、社会、司法等领域的改革。摸着石头过河既是不断试错、纠错的过程,也是法治演进、制度更新的过程。改革需要在法治框架内进行整体配套,也需要经历制度变迁的微妙过程,这也是改革渐进性的体现,改革本身就是法律治理的一部分。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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