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放生老鼠”是赎罪,还是犯罪?(3)

【案例】“放生老鼠”是赎罪,还是犯罪?(3)

放生老鼠,伪善何时入正途

对放生老鼠之类的动作,如何在“蓄意”和“过失”之间进行认定,如何权衡“放生”这种“善举”的正义性和危害性之间的关系和权重,尤为重要。

同以往放生龟和蛇等“灵物”相比,此次广州发生的放生老鼠事件,实在让人难以同“善”联系起来。毕竟,坑渠鼠是不少致命病毒宿主,也易繁殖。这也让人质疑:这般放生善举何时才能步入正途?

从放生者的角度而言,放生行为大多被赋予“行善”“赎罪”等意义,但从当前的情况来看,放生者大多只关注放生这一动作,并不去关心放生的内涵及放生后的影响。就此次广州放生老鼠事件而言,五人选择坑渠老鼠作为放生对象,就没有考虑到其可能对人们的生命安全和环境生态构成威胁;更没有考虑到,放生行善并非满足自身道德优越感的路径,而是一种关乎生命的价值取向,不论放生老鼠遭致哪些生命的生存受影响,其行善的目的都是达不到的。因此,真正认识放生行善的意义,才是告别伪善的第一步。

而从社会治理者的角度而言,在放生屡次成为危害公共安全的潜在威胁时,对这种行为如何界定,如何从社会管理乃至法律层面上对此类事件进行防控和监管,应该有所行动。此次放生大量老鼠的案件,当地警方已经将五人中的两人抓获,虽然放生者的真实动机仍然不能确定,但不少村民家中遭受鼠患,不少人还担心有传染病的危险,此次事件已经造成的危害却显而易见。然而,如何在“蓄意”和“过失”之间进行认定,如何权衡“放生”这种“善举”的正义性和危害性之间的关系和权重,如何针对此类事件的特点对广大群众进行说明和提示,显然比事件本身更重要。

放生行善是一种利他行为,原本无过。可如果帮了一个,害了一群,乃至伤害了人的生命,就是一种虚伪的善良。对于此类放生行为,不论是参与者还是监管者,探究其本源,研判其后果,做好预防和补救,都应该成为一种自觉,如此,放生老鼠这样的伪善才能有所缓解。

“行恶式放生”不能游走“法外”

我国一些地方历来有“放生积德”的传统,认为放生能体现对敬重生命和慈悲救度的精神。在有些“善男信女”眼中,放生更被赋予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新含义,代表了人类文明和社会文明的发展进步。正因如此,近年来民间大规模放生的新闻屡屡见诸报端。但是,与放生其他野生动物背后存在的动物捕捉、买卖、甚至致死的伦理争议不同,深圳此前出现的放生毒蛇,以及如今广州发生的放生老鼠,则需另当别论。

善意需要善行,相反,并不是所有被赋予了“高大上”意蕴的由头,都可以演变成一场货真价实的善行。这就好比人们不能以慈善捐赠的名义行诈捐之实,或者有意将积压霉变的食品捐给受助人,也不能以支教的名义尽情享受西部山区的美景,顺便剥夺掉孩子们畅想了半年的假期。如果承认上述行径已经背离了慈善与助学的本意,那么就应该承认,放生毒蛇、老鼠等行为,也脱离了放生的原点——因为其性质相同。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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