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建设不容“破窗效应”

作风建设不容“破窗效应”

“破窗效应”理论认为:如果有人打坏了一幢建筑物的窗户玻璃,而这扇窗户又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别人就可能得到某些示范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窗户。久而久之,这些破窗户就给人造成一种无序的感觉,结果在这种公众麻木不仁的氛围中,犯罪就会滋生、猖獗。

作风建设正如“破窗效应”理论所示,如果一些干部慵、懒、散、漫成常态,那么,其他的干部自然就得到某种心理暗示,随波逐流,形成“一人违规,众人随之”的“破窗效应”。作风建设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形象,更关系到执政主体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破窗效应”警示我们,作风建设上的“小毛病”不容忽视,久而久之会变成破坏全局的“大问题”。

制度建设上要构筑“铜钱铁壁”。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章制度不是“橡皮泥”,谁想怎么捏就怎么捏,规章制度更不像“自助餐”,谁想吃什么就吃什么。规章制度是保证作风建设成效的关键性因素。制度规章是刚性的,任何人都不能搞特殊、搞例外,要从思想认识提高警醒。规章制度的建设要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科学理性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尽可能顾忌全面、消除盲区、明确设定“红线”,彻底打消投机分子的侥幸心理,让投机分子无机可乘。通过建立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作风建设制度,巩固和保障作风建设成效。通过培养良好的作风习惯,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威风邪气,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公仆形象。

执行落实中要敢于“较真碰硬”。好制度不执行,一切都是零。较真碰硬是一切不良习气的“克星”,只要敢于较真、勇于碰硬,歪风邪气就不会有滋生的土壤、蔓延的空间。执行落实中没有特例,更没有特区。我们要以刚性的规章制度为准绳,坚持党性原则,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刮骨疗伤之毅勇,水滴石穿之坚韧,坚决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失职必查、渎职必究。我们要依据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规范和约束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行为,特别是对重要岗位的领导和关键岗位的人员首次违纪,绝不能心慈手软。即便是一时糊涂犯下的小错,也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坚决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严防“破窗”现象。对那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党员干部,要安排专门的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及时给予提醒告诫,必要时对其进行工作和职务调整,避免不良作风相互“传染”,防止更多的“窗户”被打破。

违纪惩处时要厉行“一针见血”。扫帚不到,灰尘不掉。高压态势和“零容忍”手段是惩处作风建设疾病的管用抓手。只有惩处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和监督的威慑力。严格惩处更能给“跃跃欲试者”以警醒,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作风建设为什么会陷入抓一抓好转、松一松就反弹的“怪圈”?规章制度为什么会出现重制定、轻落实、难执行的“破窗效应”?归根结底是人为因素导致了惩处不力、执行不严造成的。违法必究是我们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我们的规章制度更是一道红线。我们必须做到言出必行、令行禁止、没有特例。我们要把党员干部的言行置于刚性的约束之下,使其主动接受监督管理,防范决策失范、运行失控、行动失灵。坚持露头就打、现行就惩、治病救人的策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让害群之马闻风丧胆,彻底打消侥幸心理。强化规章制度规范执行力,对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使党员干部从心底上把规章制度当成不可触碰的高压线、警戒线。

(作者系中共新疆阿克苏地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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