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治国之重器,也是治军之利器。随着我军所处的内外环境和担负的使命任务不断发生深刻变化,紧紧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对于我军积极适应时代发展要求,有效解决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保障我军现代化战略转型,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以法治思维推进强军建设,必须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强军亦强。一支能打胜仗的军队,必然是法制健全、令行禁止的集体。我军自成立以来,一直以纪律严明著称。推进强军建设,要把法治作为精神信仰,敬畏法律、敬畏军规、敬畏职责,自觉做到脑中懂法、心中有法、行为合法,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分析问题,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要自觉养成遵守法规的习惯,尊重法规、维护法规,自觉把条令条例和法规制度作为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基本遵循,真正把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训练作为一种思维方式和行动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开展。要自觉捍卫条令条例和法规制度的权威性,使法治理念在强军建设中牢牢扎根。
以法治思维推进强军建设,必须全面熟悉法治知识。学法才能懂法,懂法才能守法。近年来,随着我军正规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已经形成了反映现代军事发展规律、体现人民军队性质和优良传统的军事法规体系,使军队各项工作开展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据可查,为推动强军实践汇聚了磅礴的制度力量。这些法条,是我军建军经验教训的反思、治军特点规律的结晶。我们要不断学习法律知识,切实掌握共同的,熟记常用的,牢记本职的,了解相关的,完成法律知识积累,打牢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的法律知识基础。要通过日常学习、专题培训等形式抓好经常性学习教育,把学法用法守法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把检查学法和遵规守纪情况作为党内组织生活的重要方面。要建设法治文化,开展群众性法律文化活动,做到法律文艺节目由官兵来演出、法律格言警句由官兵来编写、法律教育咨询由官兵来讲解、法律漫画书法由官兵来创作,经常组织法律演讲比赛、法律知识竞赛、涉法问题辨析等活动,让法律如和风细雨一样融入官兵日常生活,使官兵人人都是老师、人人都当学生,在参与活动中教育人、受教育,使法治成为一种文化自觉。
以法治思维推进强军建设,必须积极运用法治方式。军无法不立,法不严不威。一些单位在建设发展过程中之所以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之所以老问题没解决、新问题又出现,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依法办事。只有自觉学法、稔熟于心,形成法律信仰,自愿守法、自觉用法,才能在工作实践中提高法治建设水平。要自觉做到抓工作定决策先与法规制度对表,弄清权力清单,对敏感事务和拿不准的问题,要比对相关法规,防止执行中出现偏差。要坚持依法解决军队深化改革和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遇到涉法问题时,把合法性作为优先选择,按章办事、依规行为,用法治思维审视、处理、解决。要坚持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坚决杜绝打“擦边球”,搞“下不为例”等现象,形成事事依法办理、时时依法约束、处处依法行为的法治氛围。
以法治思维推进强军建设,必须自觉接受法治监督。军法如刀,必须刀刀见血。用法治思维推进强军建设,不能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事,法外之人。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干部履职尽责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要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意识,自觉置身于广大官兵的监督之下,做到在被监督中加强对法律法规的执行,在被监督中加强对自身的保护。要加强对遵法守法的督促检查,对法治意识不强、不按规定办事的要及时提醒,对于违法的人和事及时追究并坚决纠正,让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切实形成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建军治军环境,切实维护军事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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