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从“拒收红包协议”的初衷来看,不乏纠正医风的诚意或无奈。这就让笔者觉得,“拒收红包协议”就像是一条“贞操裤”。谁能说有男人要求自己的女人穿贞操裤是为了伤害女人?而这种因“太珍惜”而采取的防范,实际上是对女人的严重伤害。而要求经治医师和患者沟通并签订“拒收红包协议”,与男人要求自己的女人穿贞操裤,在出发点上是相似的,因而给医生带来的伤害也是相似的。这最起码是认为,在医生和患者之间,如果不用“协议”来约法三章,彼此都已无法避免发生不正当交易的可能。
但是,“拒收红包协议”的精神实质,早已在医德和法律框架下的规章制度中明确了。如果因为医德缺失或制度执行不力而违规成风,就用相关的协议来补充,那么,医院好意思打出“本医院不收红包”的大幅标语,官场是不是也把“不准贪腐、不准通奸”的警示牌挂在大门口?职场经理是不是也把“不骚扰女性”写在办公室门上?或者干脆也各签一份协议?
因此,“拒收红包协议”在伤害医生自尊的同时,也是管理上的懒政。一种因医德缺失和管理不严,以及医疗资源问题造成的不正之风,寄希望于一份“拒收红包协议”来纠正,就像是一个既怕爱情被沾污又无能的男人,给自己的女人穿上贞操裤。而且这条“贞操裤”还没有带锁,只要两厢情愿,照样“宽衣解带”。
签“拒收红包协议”也是重温誓言
自今年2月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从5月1日起,全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患者住院24小时内,须由经治医师和患者沟通并签订不收、不送“红包”协议以来,签不签“拒收红包协议”的争论就没有停止过,就媒体报道的消息,广州、河南、武汉等地医生都曾拒绝签这一协议。此次终南山院士的话只是把这一现象再次提到了台前而已。
反对签“拒收红包协议”者,理由集中在三个方面:其一是医生在学医时已经宣过誓,再签这个协议多此一举;其二是收红包者是少数,让所有医生签对那些以仁心为怀的医生来说就有可能成为人格的侮辱;其三是收红包的怪像不会因为一张白纸而停止,这是治标不治本。这三条理由不能说不充分,对于一个能坚守医德的医生来说却是已经足够理直气壮拒绝签这份协议。
但它同时也能说明一些问题,首先,虽然所有医生在学医时都有宣誓,但收红包现象屡禁不止,说明很多医生已经忘记了当初的誓言;其次,签“拒收红包协议”其实就像一个共产党员重温入党誓言一样,它是对自己职责和工作的一种提醒,更是一个医生拒腐的一种义正言辞的声明,或许有人把这个当做一种侮辱,但更应该是自己对学医时的誓言的一种提醒,试问,站在党旗下宣誓,会有一种侮辱的感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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