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宪治国是破解中国难题的有效法宝 (3)

依宪治国是破解中国难题的有效法宝 (3)

三、强调依宪治国,必须完善宪法狠抓各项法治措施的落实

三分部署,七分落实。宪法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从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到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我国法治建设的历史跨越。

中国并不缺法律。根据2012年底的统计数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现行有效的法律243部,国务院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721部,地方性和部门性的法规规章9200多部。我国用了30多年的时间,走完了西方300多年的立法进程,是当之无愧的法律大国,但远远不是法治强国。

为此,我们必须按照四中全会的要求,完善立法体制和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当务之急,我认为要以宪法为核心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要完成编纂民法典的任务,要清理和废止计划经济时期、阶级斗争为纲时期、群众运动时期的法律和法规。

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可谓一针见血,直指要害。现行宪法是一部好宪法,但在涉及保障公民权利、国计民生和完善国家机构科学合理配置、严密的宪法实施程序、建立有效的宪法制度、实现宪法权力资源均衡等方面都还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这就需要实现由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的立体性转变。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将每年的12月4日确立为“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对此,我深表赞同。这对提高全民宪法意识,将会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现行宪法颁布30多年,从1954宪法算起已经整整60年了。但是破坏宪法权威,践踏宪法尊严,甚至将宪法抛诸脑后的违宪事件还时有发生。“举重以明轻”,宪法权威尚且如此,更无须说其他法律权威了。违宪行为得不到及时惩处和纠正,是对宪法和依法治国的最大破坏,而对一次违宪行为及时追究的重大意义要胜过1000次对宪法条文的宣讲价值。要树立宪法和依法治国的观念,一定要加强“依宪治国”运行机制建设,完善宪法实施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专门审查法律文本的合宪性,对触犯宪法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予以追究,决不允许违反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行为存在。要惩罚违宪者,保护合宪者,把宪法精神融入到人民的心里,把实施宪法落实到依宪治国的实践中。可以预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形成之日,就是法治中国建成之时。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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