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要制定良好的法律,并且使它得到有效的实施。所以,党政之间实际上是应该有所分工,或者是有所分开的。我们可以知道,党的主要的功能是领导人民制定法律,那么,在法律的执行实施的过程中间,它就不应该具体地过多地来介入,这样可以减少执法者的特殊利益,给它带来的腐蚀。就是说,我们现在看到个别的领导干部的腐败,其实大多数都是越权,就是越过他的权力,或者是插手工程招标,或者是干预正常的司法或者执法的活动。实际上,也就是说,在为特定的当事人谋取利益的同时,他自己也就陷入了腐败。所以,党政分工或者分开,是立法和执法分开的内在的要求,也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一个重要的条件。
第三,要依法治国,首先共产党员,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要遵纪守法,要当模范。真正的法治国家是全社会各行业的人都能够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在这里面,我总觉得,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共产党员的遵纪守法,其实是一个为国家发展提供原动力。它守法或者是不守法,它依法办事或不依法办事,这个里面的差别就太大了。它奉公守法,它的事情就是完全依法办事,那是一个非常好的运行、一个结果。如果它是一个徇私舞弊,或者是贪赃枉法,或者是完全从个人的利益出发,它产生的腐败、产生的结果,将导致整个社会矛盾的激发。领导干部带头守法是我们国家依法治国的最原始的动力,首先要求领导干部要守法,要遵守宪法,要遵守法律。鉴于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容易给一些人凌驾于法律之上,提供诱惑,所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使党员,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能够做到遵纪守法,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并且他应该自觉地把权力限制在法律的笼子里头。
第四,实现依法治国要求建立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党的领导者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作为监督者,他们有权对法律的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来保障法律得到有效的正确的实施。作为被监督者,他们也要接受其他的党员、公民和其他民主党派的监督,防止他们凭借权力来凌驾于法律之上。中国共产党作为唯一执政党,作为领导者,在中国的各级政治权力体系中都居于最高的地位,握有最大的权力,因而是最不容易受到监督和制约的。所以,在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方面,我们还是有很多工作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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