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托关系”情结

破除“托关系”情结

时下,一些人还怀有浓厚的 “托关系”情结,遇到事情,不是想着怎样依法依规解决,而是四处打探找“关系”、找“后门”,不这样做就觉得不踏实,没有安全感。

讲人情、论关系在中国源远流长。多年以来的“开后门”歪风,以及“权大于法”的错误认识,也让人们遇事时首先考虑能否“托关系”,而不是规规矩矩地依法办事。同时,长时间以来,一些地方“主人”与“公仆”的关系颠倒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官僚作风,道出了基层群众平时办事“求神拜佛”的艰难和辛酸。面对“陌生”面孔,要么“打哈哈”,要么故意刁难;而面对找到“门路”,“有关系”的人,不合规定也开“绿灯”,得到“权力”的“关照”,结果难事不难。长此以往,“找熟人”、“托关系”也便成了群众心中办事情的“潜规则”,“托关系”情结越来越浓厚。

从官员腐败现象中不难看出,“托关系”情结不但给别有用心的人可乘之机,以“人情费”、“好处费”等名义大肆向当事人收取钱财,揭露了官僚腐败作风的老底;也使群众看到“有钱能使鬼推磨”,如果能“托上关系”,原本依法不能办的事情也照样能办到,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

破除“托关系”情结,须彻底摒弃“情大于法”的思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杜绝法外开恩,使那些“托关系”者无机可乘,让群众不“托关系”也能办事。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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