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中组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提出今年起将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截至目前,中央组织部已抽查核实中管干部、省部级后备干部等1550名,各地各单位已抽查核实厅局级、县处级领导干部60170名。其中, 因抽查核实发现存在问题,已有5名拟提拔中管干部、数十名拟提拔厅局级和县处级考察对象被取消提拔资格。(12月6日《人民日报》)
这一结果,不仅说明抽查并非走形式,而是动真格,确实抽查了,更说明抽查之后重在查,不是一抽了之,只抽不查。
这样真抽真查动真格,才能真正监督管理到位。
一方面,抽查核实,既督促领导干部说真话、报实情,杜绝漏报、错报现象的发生,确保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真实准确;又警示心存侥幸、态度不端正者,靠“蒙混”过不了关。须知这是在考验领导干部对党组织是否忠诚,促进他们廉洁自律,给他们打上一针“预防针”,筑起拒腐防变的“防波堤”。
另一方面,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抽查核实,是在向全党、全社会传递“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信号,表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并不是“花架子”,更不是“走过场”,不能“自说自话”,必须认真对待。同时,又有助于组织掌握各级领导干部填报的事项是否真实,避免“带病提拔”现象的出现。此外,抽查核实,还有利于对虚假申报进行处理,提高整治腐败效率,也有利于在早期发现问题,及时挽救一批干部。
抽查领导个人事项,可以说是反腐倡廉的实质性探索,是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的积极举措。下一步,不妨让抽查的“面”进一步扩大一些,让抽查后的“公开”工作做得更好一些。如此,才能真正在公众中建立起对这项制度的信心,对领导干部形成威慑,令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成为一种“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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