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优秀传统道德理念就是践行核心价值观

传承优秀传统道德理念就是践行核心价值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含着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最深层的精神追求、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中华传统美德是中华文化精髓,蕴含着丰富的思想道德资源。爱国、诚信、敬业、友爱是中华传统文化一以贯之的道德理念和基本规范,也是个人层面最基本的价值范畴。它历经两千多年的社会发展、文化变迁仍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和强大的感召力,不仅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发展壮大提供了丰厚滋养,也为人类文明进步贡献了智慧和力量;不仅铸就了历史的辉煌,而且也滋养哺育了一代代中华民族优秀儿女。就是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仍然闪耀着时代的光芒。特别是在当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仍然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理直气壮地科学继承、一如既往地发扬光大。这是我们在相互激荡、相互碰撞的世界文化中站稳脚跟的“定海神针”和可靠保证,也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发达根基”、“肥沃土壤”、“丰厚营养”和“雨露阳光”。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体现了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升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作用。”新的时代条件下,善于不断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养分,深入挖掘、自觉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道德理念,积极推动其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就能不断丰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使之真正成为全社会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进而提高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一,传承家国意识,陶冶爱国情操。家国意识是中国人的基本意识和一贯遵循。这种家国意识是寓于孝道文化之中的,其基本价值伦理以及由此生发的热爱祖国、与人为善等优秀品格,与倡导“爱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度契合。“家国同构、家国一体、由国及家”是中华传统文化的基本特征。中国古人经常善于把自身利益同国家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把个人生命同天下国家的命运联系在一起,在实现国家的繁荣富强中实现自己的价值。把“祖国”比作“母亲”就是这种家国意识的集中表现和通俗表达。这就既要坚守养亲、敬亲、尊老、爱老等传统孝道的精义,又要摒弃“光宗耀祖”、“埋儿奉母”之类的愚忠愚孝,把传统孝道与时代要求结合起来,赋予其新的涵义和内容。比如,把孝敬父母的传统孝道引申为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大孝”,把立言立功转化成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国梦建功立业的不懈追求等。这样,才能使孝道文化的内涵更具鲜活的生命力和浓郁的时代感,外延更具灵活的适应性和广袤的包容性,真正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道德源泉。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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