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落实依法治国

法治政府建设落实依法治国

新一届中央领导上台后,治国理政的思路也明显见于法治政府建设上。十八届四中全会勾勒出“法治中国”新蓝图,在整个公报中,字里行间都体现出科学系统的制度设计,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刚性的法治力量,进一步夯实了“不能腐”的法治基石和制度基础。

如果经常关注国家政策新闻的人不难观察到,“简政放权”是近一年多来国务院常务会议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之一。统计数据显示,自新一届中央政府成立之后,国务院多次召开常务会议,连续取消和下放数百项行政审批事项。李克强总理在刚刚上任的记者会上,就约法三章:本届政府内,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财政供养的人员只减不增;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

今年7月中办国办联合下发的公车改革方案,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选择社会化方式,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等举措,被称为“史上最严公车改革令”。同时能够看到的变化还包括三公经费的公开力度越来越大,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公开范围都在进一步扩大,细化程度也逐渐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是朝着廉洁、公开、有边界的有限政府方向推进,这是完全符合依法治国的总要求。

在一次中外记者会上,李克强总理就表态说,建设法治政府,这尤为根本,要把法律放在神圣的位置,无论任何人、办任何事,都不能超越法律的权限,我们要用法治精神来建设现代经济、现代社会、现代政府。这样的表态并不令外界意外。李克强早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还曾与同学合作翻译过几部西方法学名著,最广为人知的是英国丹宁勋爵的《法律的正当程序》。最令人称道的是李克强总理的一句话:“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让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这句话谈的是公权力和私权利的差别,这是法治国家最基础的原则,但这么多年来没有人重视。

十八大以来,新领导层的一系列动作中,最受外界瞩目的还有反腐。毫无争议的是,十八大后的反腐力度和成效都是空前的,截至今年10月底共有53名省部级以上高官落马,这一期间的反腐在原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的一只大老虎落马时达到顶峰。充分体现了制度的禁止性规定对任何人都是平等的,只要是目无法纪、不把法纪当回事的人,最终都逃不脱党纪国法的严惩。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坚持对腐败“零容忍”的决心和鲜明态度,进一步向全社会表明,从严治党不是口号,惩治腐败没有特区。惟其如此,才能真正让执掌权力的人在主观思想上“不想腐”、客观表现上“不能腐”、实际行动上“不敢腐”。

过来的一众反腐案件虽然是由中纪委主导,但明显可见的是涉案官员的“双规”时间在缩短,一般很快就会将党纪问题处理完毕移交司法机关,并且有越来越短的趋势。“能感觉到是把司法机关往反腐一线上推,这也是中央依法治国的精神。

建设法治政府、打赢反腐败这场持久战,尤其离不开依法治国保驾护航。诚如有专家判断,“权力腐败实际上就是权力没有依法运行”。 任何人不论权力大小、职务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按照制度严肃查处,坚决让腐败分子没有藏身之地,把握住这一逻辑,大力崇扬法治信仰,才能让风清气正的法治政府新常态固化下来,从而助益社会良性运行。

责任编辑:周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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