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dictatorship之类的西语名词及其所表达的概念传入中国时,一开始被用中文词“独裁”和“专政”来对译,经过数十年语言使用习惯的筛选,“专政”与“dictatorship”之间形成了更为稳定和常见的对译关系。由于语义上的异变,在当今的中文语境中“独裁”和“专政”可能并不被认为是完全等同的,因为前者包含明显的贬义,后者则通常被作为中性词来使用,例如,当一个人使用“独裁者”、“独裁政权”、“独裁统治”之类的中文表达方式来发表意见和交流思想时,往往都意味着言说者对言说对象的某种负面评价。这种现象颇值得玩味。我们知道,“独裁”和“专政”一样,也是汉语中古已有之的词语,而在进入现代文明之前,两者的语义完全相同且不含任何褒贬之义:“独裁”不过是独自裁断的意思,而“专政”不过是大权独揽的意思,既可以用来指称君主对朝廷政务实行朝纲独断,也可以指称官员在权限范围内独立决策,还可以指称臣下僭越法度凌驾于君主之上的篡逆恶行。
与中文表达方式不同的是,在欧美各民族的语言中,专政就是独裁,独裁就是专政,它们是被用同一个名词来表达的。因此,当 “必须坚持实行专政”这样的中文语句被转译到英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等语境中时,那里的人们所理解的意思就是“必须坚持实行独裁”,而专政/独裁(dictator——用于指人,dictatorship用于指体制)在当代的西语世界通常具有明显的贬义。
其实,专政/独裁一词在欧美民族的西语语境中,也经历了从褒义词或中性词到贬义词的重大变化。当专政官/独裁者(dictator)这个词在古罗马共和国中最初产生的时候,它不仅没有丝毫贬义,反倒具有很大程度的褒义——专政官/独裁者是临危受命,靠个人的智慧和勇气拯救国家的人,须得到人民充分信赖者方能当此大任,能够成为专政官/独裁者是一种比担任执政官更大的荣耀。这一点在外观上就可以看得出来:执政官出巡时有12名扈从每人手持一束笞棒作为标识权力的仪仗,如果巡行在罗马城之外,扈从的笞棒束中便会插上一只战斧,称为“法西斯”(fasces),用以象征执政官拥有不容藐视的最高威权;而专政官/独裁者出巡时,扈从增加为24名,无论巡行在何地,笞棒束中总是插着战斧,只有在人民大会面前“法西斯”才会垂下,表示专政官的权力来自于人民。由于受到古罗马文明的影响,以至于后世有些杰出政治家还以专政官/独裁者自称,例如,意大利建国三杰之一的加里波第,在意大利统一运动中曾经于1860年在西西里建立了一个临时性的独裁政府,并自任独裁者,借以号召民众的爱国主义热情;后来在解放意大利南部的进军中,他还在隶属于那不勒斯王国的巴齐塔利卡省组建了新的省政府并指定了临时的独裁者。到了20世纪20年代,事情开始发生变化:意大利的墨索里尼创立了法西斯主义(英fascism,由象征古罗马专政官威权的法西斯——fasces衍生而来),鼓吹实行专政/独裁体制,稍后奉行纳粹主义的希特勒也公然以独裁者自居,但是,由于他们的倒行逆施,也由于时代的发展使民主政治体制的正当性得到越来越普遍的认同,在法西斯独裁和纳粹独裁覆亡之后,专政/独裁就开始演变成为欧美各民族语言中带有明显贬义的名词。
与专政一词有些纠缠的词是“专制”。在很多场合,有些人不在意“专政”与“专制”的区别,时常把两者等量齐观地混同使用。这是一种非常易于引起误解的用语错误和概念混淆,因为作为特定政治制度安排的专政和专制,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差异。前面已经讨论过,与“专政”构成对译关系的西语(以英语为例)词是dictatorship,它指称的对象是以不受法律限制的权力为特征的政权或政治体制,而与“专制”构成对译关系的英语词有数个,其中之一是despotism,它一般用于称谓与专政既有所似也有所异的统治形式。从起源上说,despotism是古希腊人用来指称亚洲帝国体制的一个词语,所谓“东方专制主义(oriental despotism)即由此而来。这是一个带有明显贬义的称谓,其词根despot系奴隶主和暴君之意,专门用来指称那些“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关系是主奴关系的统治形式([英]戴维·米勒,韦农·波格丹诺主编:《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邓正来译,第194页,“专制”条)”。可以说,尽管各种形态的专政都意味着某种程度的不受法律限制的权力,但是,在典型意义上的专政体制之下,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在政治层面和法律层面的关系还远远不是主与奴的关系。因此,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之后的世界近现代史中,推崇或实行专政/独裁的理论家和政治领袖不乏其人,但是,却没有什么人敢于公然鼓吹专制。
五、关于马克思的专政理论
在当代中文语境中,专政作为指称政治体制的一个专门术语,连引车卖浆者流也耳熟能详,这与马克思主义的引入和传播有直接关系。只要对马克思主义有大致的了解,就会知道他曾经倡导过在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一定历史时期实行无产阶级专政。众所周知,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内部存在着对马克思专政理论的不同理解和不同评价,但是,这不是本文所要讨论的主题。本文所要讨论的问题仅仅是:按照马克思本人的理论设想,他所主张的专政在时间上的起点和终点是什么?即专政存在于哪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
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专政有两段最广为人知,也最具代表性的论述。一是在《哥达纲领批判》中他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14页)。”二是在致魏德迈的信中他写道:“无论是发现现代社会中有阶级存在或发现各阶级间的斗争,都不是我的功劳。在我以前很久,资产阶级的历史学家就已叙述过阶级斗争的历史发展,资产阶级的经济学家也已对各个阶级作过经济上的分析。我的新贡献就是证明了下列几点:(1)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2)阶级斗争必然要导致无产阶级专政;(3)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47页)。”
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所主张的“革命专政”,在时间上仅仅限于“革命转变时期”或“过渡时期”,他对这个特定时期的起点和终点有两种表述:一个是从无产阶级革命开始到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为止,另一个是从无产阶级革命开始到进入无阶级社会为止。也就是说,在马克思的理论逻辑中,实行专政是有明确限制条件的,一旦进入共产主义社会或无阶级社会,专政的必要性与正当性也就不复存在了。
一个重要的问题是,由于术语使用习惯的演变,马克思所言的“共产主义社会”与当今中文语境所称的“共产主义社会”是两个有重大差异的概念。熟悉国际共运史的人们都知道,在马克思所处的年代,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在欧美思想理论界已经形成一种相当广泛的思潮,此种思潮中有形形色色的思想派别,有的主张回到封建和宗法社会,有的主张用社会慈善措施对资本主义制度加以改良,等等,而且,几乎所有这些思想派别都以“社会主义”相标榜。为了与这些思想派别区分开来,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以“共产主义者”自称,并且把 “社会主义”列为理论批判的对象(参见《共产党宣言》,“1888年英文版序言”与“三、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文献”)。此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情势的变迁,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一方面继续保留了“共产主义”的概念,另一方面 “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者”、“社会主义制度”则日渐成为使用频率更高的词汇。尽管如此,在马克思本人的话语体系中,终其一生一直以“共产主义”作为表达后资本主义社会的概念。马克思对于共产主义社会论述最多的是他的《哥达纲领批判》,在这部著作中,他把资本主义之后的共产主义社会划分为两个阶段,一个是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第一阶段,另一个是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第二阶段。也就是说,马克思所主张的从资本主义社会到共产主义之间的过渡性的“革命专政”,是以进入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为终点的。到如今,我们习惯上把第一阶段称之为“社会主义”,而仅仅把第二阶段称之为“共产主义”,如果用我们所习惯的话语来表达马克思的专政理论就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是从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过渡期间的政治体制,社会主义社会的到来,意味着“革命专政”的结束。
马克思对专政时期终点的另一种表述是“进入无阶级社会”。按照马克思最初的预计,共产主义革命应当在资本主义发展比较充分的几个欧洲国家取得成功。这些国家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经使阶级对立简单化了,社会成员日益分化为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两大阵营,而原有的社会阶层或阶级,如封建领主、臣仆、行会师傅、帮工、农奴、以及小商人、手工业者、地主、小农等等,都随着大工业的发展而日趋没落和灭亡,在工业化程度最高的英国,工人阶级的人口已经开始占居社会多数甚至绝对多数。在这种历史条件下,“无产阶级将取得政权,并且首先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但是,这样一来,它就消灭了作为无产阶级的自身,消灭了一切阶级差别和阶级对立,也消灭了作为国家的国家(《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305页)”。因此,在马克思的理论中,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也就是进入了无阶级社会,而一旦进入无阶级社会,同样意味着“革命专政”的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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