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发达地区农村社区治理体制创新的主要经验
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区发展水平很不一致,这对农村社区建设的顶层设计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但总体来说,经济发达地区在农村社区建设方面也走在前列,它们遇到的问题很有可能也是其它地区将要遇到的问题,它们的的经验也能够给其它地区提供有益的借鉴。本文以笔者所在学术团队系统调研过的广东南海和中山为例,总结发达地区农村社区建设方面的经验。
(一)构建“分工合理、权责明确、多元共治”的农村社区治理体系
社区治理体制是社区建设的总体构架,南海和中山在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都特别注重构建“分工合理、权责明确、多元共治”的社区治理体制。所谓“分工合理、权责明确”,是指社区各主要组织要有合理的职能分工、各个主体要有明确的权力和责任划分;所谓“多元共治”,是指社区各主体要相互合作、相互补充、扬长避短,公共完成公共事务治理。如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以社区为平台,以社工为核心,以社会组织为抓手,按照“回归自治”、“协同共治”、“社区善治”的思路,构建其多元主体通力合作的社区复合治理体系。其突出特点是“政经分离”和“四位一体”。
所谓“政经分离”,是指把村(居)的自治职能与集体经济管理职能相分离。[26]所谓“四位一体”是指社区党组织、居委会、集体经济组织(经联社)、社会组织等社区四大组织权责明确、相互配合,共同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社区党组织负责对社区自治组织和经济组织的人选推荐、绩效考评、联席会议召集主持、财务审批、集体资产监管等重大事项,发挥统揽全局的作用。社区居委会则专注于自治事务,其基本职责是组织社区公共服务、进行社会管理、协助行政、帮助村(居)民自治,不再直接参与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活动。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责是民主制订集体资产经营方案,按照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运作的有关规定,落实经营方案民主管理程序、组织监督本级集体资产经营收益等经济管理事项,其领导成员由具有选举资格的股东选举产生。社区社会组织则通过专业化、人性化、个性化的服务参与社区治理。为了提高社区治理的水平,南海各村还普遍建立了社区协调共建机构社区事务理事会,由村干部、村民代表、企业代表、外来人员代表构成,负责对社区内的重大事务进行协商,并监督村委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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