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与思考】
对于残联送温暖,冬季送“裙子”一事,正如有社会心理学专家所认为的,残疾人作为社会弱势群体,一般对外界事物比较敏感,因此,慈善或爱心组织在表达心意和爱心时,送什么、何时送、怎样送等,一定要注意赠送的方式。但我认为,作为公众、尤其是媒体,对此事应该有起码的判断和立场,不能罔顾现实,对慈善事业中出现的例外现象、个别行为过于放大和渲染,甚至上纲上线,极尽讽刺挖苦之能事,甚至因噎废食,一叶障目,仅仅凭借一条女裙蒙住眼睛,主观否认伤害对残疾人的诸多爱心行动。
“要风有风、要雨有雨”的社会是理想化的,对残疾人而言,“物有所需,人有所赠”固然是令人期待的。但现实却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所以呵护残疾人,这既需要有更多的企业按时令季节献爱心,也需要地方政府在财政上给予一定的支持和帮助,而不是坐等爱心企业和人士的捐献。
当然了,对于冬日“送温暖”送出夏裙,地方残联应该做好宣传和说明工作,或者事先征求意见,把原因讲在前面,让残疾人明明白白地领取物品,如是,恐怕也不至于招致这场让残疾人腹诽、舆论非议的口水之争。
欢迎继续关注经典案例。
(转载请注明来源:宣讲家网站71.cn,违者必究。)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