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话又说回来,若是将法律缺失视为问题根源,那也不恰当。要知道,社会在飞速发展,法律的完善必然具有滞后性,这是客观事实,谁也不能否认。笔者认为,纵然法律依据不足是事实,但监管部门的失职却是病根所在。试想,旅游局、宗教事务局等部门作为景区主管单位,对景区内的功德箱数量、善款去向必然应当熟记于心。但是这些部门为何却对那些突然冒出来的功德箱视而不见呢?不得不提的是,这些另类的功德箱“没有户口”,也不属于僧众,理应被及时处理。但令人不解的是,私设功德箱的现象却长期存在,这想必与监管部门的失职不无关系。进一步讲,失职的背后是懒政。也就是说有关部门还存在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和上级不责问、媒体不报道,那就不需要去监管等懒政思维。更为可怕的是,有些部门甚至还会参与到“借佛敛财”之中,将其视为部门福利、回扣的来源,自然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所以,监管不力应当是罪魁祸首,其中根源,除了工作措施不对路之外,理念偏失、作风不正等问题更加值得深思和警惕。
其实,要杜绝私设功德箱的行为并不难。纵然没有详实的法律规定,但是通过制度的构建和完善,依然能够压缩“借佛敛财”的市场。比如对批准设立的功德箱进行统一编号,并在明显处张贴标识,及时更新并向社会公布等等,不失为行之有效的方法。必须要强调的是,所谓法治,不仅是指法律的完善,更是要求各级政府部门,要以法律精神来推行于法周延的社会治理模式,使社会各项活动都能够纳入到法治轨道之中。而对于功德箱的设立与管理来讲,也是如此。有关部门应当以群众诉求为根据,以监管缺陷为导向,开动脑筋,用智慧健全制度,以制度规范管理。若能如此,功德箱方能回归“公德”,宗教场所才会健康发展,公众的善心善款才能回归“本色”,社会也会因此受益。
【启示与思考】
很多人都去佛堂庙宇祈福祭拜过,估计也没少往寺庙里的“功德箱”里投钱。投钱,代表了人们对于美好愿望能够实现的祈盼,也表达着对寺庙建设的支持,至于这些钱去哪里了,估计没有多少人会去追究,或者也就默认是归住寺僧团所有。但近来记者的调查,却颠覆了人们朴素的意识:小小“功德箱”不仅没能承载功德,反倒沦为景区开发商牟利的重要道具。有甚者,竟给每一个“功德箱”规定了创收指标。当人们一直以来敬畏的一方净土竟如此与铜臭合污,它还能有神圣感吗?答案无疑是否定的。
在人们对慈善事业心存疑虑、信心不足的当下,潭柘寺经营机构的这种掠财行为,是在佛门净地的一种欺诈与行恶,是打着善与功、慈与德的一种暗中打劫。当信任可以在佛门被污,当善意可以在净地被辱,人们可以想象,这样的机构本身还会有什么信仰,对法治还有什么敬畏?
事实证明,只要牟取利益的功利机构沾上了慈善的边,佛门便不再有纯粹的净地。景区固然需要考虑经济账,但请别打“功德箱”的主意,因为,它真的不妥当,也不道德,更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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