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让大气法真正长出牙齿来

福建:让大气法真正长出牙齿来

摘要:目前,大气污染已经呈现出区域特征,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协同治理和区域联防联控的任务越来越繁重,而现行大气治理难以突破属地管理模式。各地在环保上的意愿、资金投入、管理水平和污染控制程度也差异较大。这就需要通过立法,从法律层面确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大气污染防治法27年来首次大修。近日,人大常委会审议大气法修订草案,从草案征求意见稿来看,新增条款超过原法的一半。相对于2000年版的大气法,草案的罚则更为细化,对部分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也更大。

当前我国大气环境总体形势十分严峻,以PM2.5为特征污染物的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大气污染防治亟待实现常态化、制度化和法治化。现行大气法没有明确规定政府关于保护大气环境的责任,对违法行为的处罚过低,条款过于简单粗糙且缺乏刚性约束。这就需要通过修订现行大气法,构建从国家到地方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依法治理大气污染。

提高违法成本,加大处罚力度,是大气法首次大修的鲜明特点。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被认为是近年来中国环境违规问题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只有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促进企业环境成本内部化而不是转嫁到社会,让违法者付出高昂的成本,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大气污染排放的过快增加。

此次大气法大修,拟取消50万元罚款上限和实行按日计罚的原则,同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意见稿规定,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大气污染事故的,按照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3倍以上5倍以下计算罚款。同时,按日计罚有望倒逼企业恪守大气污染法的高压线。意见稿中,被纳入为按日计罚的行为包括: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的;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未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的;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建筑施工过程中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的。

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是本次大气法大修的主要亮点。草案规定,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对于重污染区域地区,要求制订联防联控行动计划。这规定可以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大气污染较严重区域探索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京津冀地区一直是大气污染的重灾区,加强联防联控治霾势在必行,而加强京津冀三地的立法协作,将联防联控治霾纳入法治轨道,才是治本之策。

目前,大气污染已经呈现出区域特征,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协同治理和区域联防联控的任务越来越繁重,而现行大气治理难以突破属地管理模式。各地在环保上的意愿、资金投入、管理水平和污染控制程度也差异较大。这就需要通过立法,从法律层面确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2008年奥运会和近期举行的北京APEC会议,都采取了有效的区域大气污染防控措施,实践证明协同治理和联防联控具有可行性。这次修改大气法,就是把区域气污染防控的成功经验上升为法律。

从总体上讲,大气法的修订思路是由过去的就污染谈污染,变为从改善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高度来谈大气污染治理,着力从市场化手段进行调整,多使用经济手段,不再单纯依靠行政命令。期望这次大气法的大修能够真正制定出管用有效的史上 最严 大 气法,让大气法真正长出牙齿来,为清洁空气撑开强有力的法律保护伞。

(作者系司法部《中国司法》杂志总编)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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