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主要特征的辩证思考(2)

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主要特征的辩证思考(2)

摘要:探讨和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首先必须准确把握其主要特征。以辩证的视角来考察,它具有理论性与实践性、普遍性与特殊性、传承性与创新性、科学性与人民性、时代性与民族性辩证统一这五个主要特征。

二、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统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既具有普遍性又具有特殊性,是普遍性和特殊性、共同性和相异性的辩证统一。

第一,在宏观层面。即从其同马克思主义理论之间的关系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普遍性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特殊性的有机统一。十七大报告把“在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我们党把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结合起来”,列为我国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宝贵经验之首条。虽然这是侧重从实践的意义上予以强调的,但就其思想方法而言,却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普遍性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特殊性的有机统一。正如十七大报告所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之所以完全正确、之所以能够引领中国发展进步,关键在于我们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根据我国实际和时代特征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无论是在实践上或理论发展过程中,我们都不能背离其中的普遍性或特殊性。只有既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坚持将之实事求是地运用于中国的国情或实际,亦即只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才能在实践中获得成功,才能在理论上实现丰富和发展。

第二,在中观层面。即从其各个理论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体现了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共同性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之间相异性的有机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一个大系统,其中又包含着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等子系统。这些子系统又相对独立,体现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性和阶段性的统一。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一个有机统一的系统,具有理论的普遍性或共同性,即要有遵循一致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都是围绕着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主题展开的,都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践的科学结合,都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所以,十七大报告指出:“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普遍性或共同性,侧重反映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继承性。另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所包含的三个理论组成部分又是先后相续的,从而具有对应于特定时空条件的特殊性或差异性。这种差异性体现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不断拓展和升华,体现着党的理论或认识的不断进步和发展。

第三,在微观层面。即从其内部不同时空条件下所形成的具体观点之间的关系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体现了总体观点的一致性和具体实现的差别性的有机统一。由于中国国情和实际情况的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具体观点也会发生相应的调整。例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主题,应该是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但这个主题及其解决,在不同的时期,强调侧重点是有区别的:从1978年改革开放开始,至2000年2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出之前,更侧重于关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发展,甚至改革的直接目的也首先考虑经济发展;从2000年2月明确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之后,到十六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关注的侧重点已经从经济建设和发展而转向政治建设和发展,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党建设和发展;从2003年10月召开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科学发展观之后,人们已经在清理以往建设和发展得失的基础上,把关注点放在规范建设和发展上,以实现科学发展为最高原则,明确提出构建“四位一体”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在这种调整和变化中,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主题始终没有变,但这种主题的具体实施或解决却在适时地调整着,形成既变又不变、既相同又相异的动态发展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在这种动态发展过程中不断地丰富和完善。

责任编辑:周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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