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塌方式”腐败 打牢执政根基(5)

严惩“塌方式”腐败 打牢执政根基(5)

【启示与思考】

近年来,“塌方式腐败”一词屡屡见诸媒体。这些重大腐败案件,一旦被查处曝光,往往“扯出藤藤带出瓜”、“倒下一个牵出一串”,对当地的政治生态造成毁灭性的破坏。山西窝案、中石油窝案、发改委价格司窝案、湖南衡阳贿选窝案、广东茂名、安徽萧县、安徽泗县的腐败窝案等,无不是其中的典型。

“塌方式腐败”主要缘于选拔任用机制背后权钱交易的魅影、“买官卖官”潜规则的盛行。有的干部认同“靠组织不如找靠山”,跑官要官、攀龙附凤而恬不知耻,整天琢磨拉关系、找门路,看看能抱上谁的大腿;个别官员也以官职为筹码、用“施恩”的方式笼络下属,双方逐渐结成“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山头”。在这样的政治生态下,占据“山头”的官员只顾找靠山、捞大钱、讲享受,心里哪还有党和人民的半点位置?

“塌方式腐败”的背后是“山头”作祟。因而,治理“塌方式腐败”,既要关口前移、把选人用人的权力看住,又要抓早抓小、注重防范于未然,还要以“零容忍”形成震慑。这不但需要“壮士断腕”的勇气、敢啃“硬骨头”的魄力,更需要党和政府“坚忍不拔”的毅力。

严惩“塌方式”腐败,中央正在对此“深挖地基”,浇筑“钢筋水泥”,打牢“执政基础”。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严格按照组织原则办事,坚持21字“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原则,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不让老实人吃亏,坚决铲除“小圈子病”滋生、蔓延的土壤。同时,负有反腐之任的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更需守土尽责,敢于亮剑,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并做到灭蝇有力,打虎到位,除恶务尽,如此才能拔出大小“圈子”之根,防范它们死而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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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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