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未来30年,上海城市治理路径(4)

上海:未来30年,上海城市治理路径(4)

摘要:以“公平正义”为基石,从制度、信任、共识三个维度出发重建当代中国的社会善治体系。信任是社会制度得以良性运行的基础和纽带。共识则是信任的升华,是一个互信共享的意义系统,它凝结着一个社会的共同理想,反映了特定社会绝大多数人的价值追求,也是维持社会制度良性运转的粘合剂和精神支柱。在中国,社会善治体系的构建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凝聚社会共识,引领社会思潮。

上海社会治理形态的创新方向

唐文玉

未来30年,上海社会治理形态需要向三个方向进行创新:

一是从社会治理的主体层面来看,社会治理形态需要向“大社会”治理的方向创新。随着城市的发展变迁,个人的自主性和能动性会不断地增强,社会将日益从国家当中释放出来,并不断自我扩张和增强。具体而言,需要日益突出社会组织的主体性地位,在适合和能够由社会组织承担的公共事务领域,需要推动基层社区逐渐从行政区划意义上的社区向真正意义上的“共同体”社区转变,让社会组织逐渐充当社区治理的核心主体,社区居民委员会也需要不断突出其社会化的特征,日益建构出一种政府与社区居民委员会之间相对独立、平等而又密切合作的关系形态。

二是从社会治理的结构层面来看,社会治理形态需要向“扁平化”治理的方向创新。这包括两个方面:在国家权力体系内部,需要注重纵向权力的收缩和调适以及横向权力的扩张和增强,在“条”、“块”权力的配置上,需要更加注重“块”的权力的统筹配置;在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上,需要注重国家权力的收缩和调适以及社会权力的扩张和增强,需要注重向社会组织和基层社区让渡公共权力,增强社会的自我运转和自我管理能力。

三是从社会治理的方式层面来看,社会治理形态需要向“法治化”、“民主化”治理的方向创新。向“法治化”治理方向创新,强调是政府要日益走向“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境界,社会则需要日益突出“法无禁止则可为”的自由度和限制度。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政府与基层社区的关系以及社会内部之间的关系,需要日益注重通过法律法规的方式来予以规范、调节和协调。向“民主化”治理方向创新,强调的是需要日益注重建构公民参与的制度化和常规化的平台,如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相互沟通、交流、对话和协商的制度化和常规化的平台等。

(作者为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社会学教研部副教授)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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