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四化”同步推进,又不能丢了农村这一头,新型农民这支队伍需要稳住。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农民的非农就业收入不断提高,希望与梦想更多地寄托在土地之外,外出务工日渐成为青壮年农民的首选。出去的不愿回,留下的不安心,不少人想丢下农村这一头,农业人口大省同样出现了农业劳动力匮乏的危机,“谁来种地”、“怎么种地”成为亟待解决的难题。必须富裕农民,提高种地集约经营、规模经营、社会化服务水平,把农业打造成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重要领域;必须扶持农民,强化政府对农业的支持与保护,创造良好务农条件与环境,把务农提升为有尊严的职业;必须提高农民,加大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力度,让农民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并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建立高素质人才回流农村机制。必须把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以吸引年轻人务农、培育职业农民为重点,建立专门政策机制,构建职业农民队伍,让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在农业现代化中八仙过海、各显神通,造就一支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为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人力基础和保障。
既要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确保农民尽可能多受益,又受到多种不利因素的制约,必须在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方面“探索、探索、再探索”。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转移,倒逼我们推进土地流转、实现适度规模经营。一方面,在“三山”等条件不好的地方,可以通过互换并地的方式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逐步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另一方面,在黄淮海平原等条件允许的地区,探索土地转包、出租、转让及入股的方式,厘清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权利关系和实现形式,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央出台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为我们提供了三条参考路径。一是土地利用型的农产品,如粮油作物,需要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达到一定的经营规模,并以规模经营户+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主要形式实现适度规模经营;二是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如蔬果等园艺产品,不是通过土地规模的扩大,而是主要通过设施化、提高附加价值,并以规模生产基地+合作组织为主要形式实现适度规模经营;三是资本密集型的农产品,如畜禽等,主要通过资本的扩大,以规模养殖小区+龙头企业为主要形式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参考农业部的标准,将适度的土地规模界定为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土地面积10~15倍,较符合现阶段我省省情和农情。但只要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符合改革方向,农民群众欢迎,不管什么形式,都要充分发挥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作者单位:省委政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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