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要继续坚定不移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员队伍建设好坏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成功与否。因此,制定严格党规党纪,健全与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依靠党纪与国法从严治党,是从制度上保证党员队伍纯洁性与先进性,建设法治中国的必然要求,是时下执政党亟需解决的重大课题。
最后,要注重党纪与国法制定的理论论证。要将公正原则贯彻到党纪与国法的制定与执行程序中,党纪国法的制定与执行是程序正义的体现,党纪与国法依靠公正的程序与流程,彰显自身的权威性。制定党纪与国法前,应该充分考虑其执行程序的流畅性与简明性,便于党员群众能够全面把握与正确理解。党纪与国法的制定是党员和人民群众意志的体现,党纪与国法的执行受党员和人民群众委托,任何人不应该干预党纪与国法的制定与执行。要深入调查研究,注重细则的制定,要针对当前违纪违法多发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认真细致地考察,形成科学的解决方案,增强党纪与国法实施程序的规范性与细则的全面性。要注重党纪与国法的推行方式,坚持先试点,总结经验教训,再推广的步骤。
总之,党纪与国法付诸实践之前,要进行充分的理论论证,及时发现制定过程的问题并加以解决,确保党纪与国法能够最大程度上发挥效能。
党纪与国法的落实在程序与细则上还要有可行的操作性。党纪与国法最终要用来规范与约束人的行为,所以必须在程序与细则上具备可操作性,这样才能体现其作用。
首先,要注重党纪与国法制定的整体性与系统性。在整体上提升对违法违纪行为的预见性,充分估计到新形势下可能出现的新问题,健全与完善党内法规体系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党纪国法能够覆盖党的事业与社会主义事业的方方面面。只有这样才能使党纪国法的执行机构“有法可依,有纪可引”,提高党纪国法可操作性,不让违法违纪人员有机可乘。
其次,要注重体现党纪与国法的功能性。要在执行程序与细则条款上体现党纪国法的功能,制定具体细致的条款可以提升党纪国法的约束效力,精简执行程序则可以保证党纪国法的执行效率。前者是后者的保障,后者彰显前者的作用。
再次,要注重党纪与国法执行的规范性。要规范执行程序,统一细则条款用语,尤其是对于党内法规的制定与执行,更应该加以规范。过去由于对地方党委制定党内法规的条件放的比较宽松,所以导致了一些地方党内法规的制定与执行出现了比较严重的失范。党纪与国法的制定与执行都应该避免出现因程序失范而导致的结果不公与因细则条款的不统一而产生的误读与误解。
最后,要注重党纪与国法效能的反馈性。不可置否,中国共产党注重法治建设的时间还不长,部分党员干部的法制观念还比较薄弱,加上党纪与国法还不够完善,所以在党纪国法的执行过程中,必然会产生一些新的问题,如对某个执行环节的不满与某款细则的质疑,都需要及时反馈。尤其是对党纪与国法执行结果的反馈,将成为重新修订党纪与国法的重要依据,为完善与健全党内法规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供了帮助。
党纪与国法既要相衔接又要相区别。党纪与国法二者相同之处都是对本党的党员和本国的公民一种底线要求,前者是党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的一种行为规范,后者是党员和公民都必须无条件服从的一种行为规范。那么,党纪与国法究竟孰大孰严?当党纪与国法发生矛盾冲突时,我们究竟应该按党纪办还是按国法办?这是一个看似简单,实际上很复杂的难题。在我国,从本质上说,党纪与国法并不矛盾冲突,二者都是维护一个政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维护国家的公平与正义的必要规范。但在具体问题发生时,有时却又难以处理好二者的关系:
一方面,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坚定不移的原则,而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是执政党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中国共产党的一切规章制度都不应当与宪法和法律相冲突。从这个意义上说,任何政党组织或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级别的党员干部都不能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
另一方面,相对于国法来说,党纪对其适用对象的要求更要严于国法。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作为先锋队,其道德要求和奉献精神理所当然要高于一般公民,因而其纪律约束也要严于一般公民。除此以外,因为执政党的党员干部手中掌握着公民赋予的大量公权力和公共资源,为了不使其滥用公权力和公共资源,也必须通过党纪对其提出更严格的要求和约束。
那么,如何衔接好党纪与国法呢?首先是要在思想观念上消除党员干部的特权思想,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次,要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的立法技术与方法,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应交由法律去约束,党纪仅需要约束法律法规未作规定、且高于一般公民要求的部分。这样不仅可以避免党内法规与法律雷同或类似情况发生;而且还可以避免误认为党纪可以代替国法处理的依据。
再者,对违法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应该严格适用法律进行认定和处理。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行为,应当是按照党章和党内其他法规进行,对于是否违反国家法律或者法规,应当交由享有相关权限的行政、司法机关去认定;对于仅违反党纪要求而不违反法律的党组织和党员时,可以实行党纪惩戒,但是对于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法律的要求时,则应当按照法律的要求,一视同仁的进行法律惩处,而不能对违法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代之以党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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