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几点体会
(一)阳光操作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前提。在换届过程中,通过大力推行干部选任工作信息公开,将选人用人的各个环节都置于社会和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促进了换届人事安排全过程公开透明,破除了换届人事安排的封闭性和神秘化,有效避免了拉票贿选、跑官要官等现象的发生,使选拔出来的干部更能经得起群众和实践检验。
(二)扩大民主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保障。在换届人事安排中,通过在提名、考察、决定任用等环节全程发扬民主,落实了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增强了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准确性。尤其是在提名环节,对换届人选的提名,综合采取全委扩大会提名、考试提名、公推提名、组织部门综合分析提名等多种方式,便于集思广益,积极推动了“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向“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的转变,真正做到了好中选优,优中选强。
(三)严格程序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关键。无论是通过“两轮推荐法”提出党政、人大正职人选,“综合分析法”提出镇领导班子成员人选,还是竞争性选拔30岁以下年轻干部,自始自终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要求来操作,做到选拔任用的每一步都严把用人标准,履行规定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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