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理论建构须更好地回应现实

法学理论建构须更好地回应现实

首届法学前沿论坛”在京召开

摘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与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人民幸福安康、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与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人民幸福安康、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

1月23—24日,由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和中国人民大学主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承办的“首届法学前沿论坛”在京举行。与会学者围绕“理论建构与现实回应:法治中国视野下的法学研究”展开深入研讨。中国社会科学院秘书长、党组成员、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总编辑高翔,中国人民大学校长陈雨露,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出席论坛并致辞。

构建中国特色法学理论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治建设紧扣时代脉搏,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支撑和保障,也为法学理论创新奠定了深厚基础。法学研究如何积极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已经成为摆在全国法学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

高翔指出,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践进展相比,同党和国家对法学理论创新的期待相比,当前的法学研究还存在着短板和不足,需要当代中国法学研究担负起重大的时代使命和历史责任。中国法学界应当始终坚持为人民做学问,立足中国基本国情,胸怀人民根本利益,深入中国法治实践,解决中国现实问题。

高翔强调,在法治中国的时代背景下不断深化中国特色法学研究,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思想指导,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显微镜”和“放大镜”,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法律问题、提升法治实践、总结法治经验、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始终坚持立足中国国情,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我们需要借鉴人类文明创造的一切有益成果,但绝不是要接受其他国家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律制度、政治理念和治理体系;必须始终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努力摆脱学术上的学徒状态,建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法学学术话语体系。

“法学界要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释放正能量,首先要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创新和发展。”张文显表示,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和发展,要深刻领会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核心要义的理论依据的深远意义,正确处理好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的问题,绝不能照搬外国模式,要认真对待人类社会法治发展的一般规律和法治中国建设的特殊规律,科学分析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丰富经验和深刻教训,在此基础上,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体系建构。

以民法学为例,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提出,构建中国特色民法学理论体系,要增强民商法学研究的本土性,提升国际性,注重研究方法的多样性。他强调,民法学研究具有相当强的本土性,尤其表现于民事主体、物权、人格权、婚姻和继承等制度,因此民法学理论体系的构建也一定要从国情和实际需要出发。同时要加强实证研究,把握法律在实际运行状况和社会效果,发现从“纸上的法”向“行动中的法”转化的规律,揭示各种利益冲突和纠纷的解决机制及社会正义的实现途径。

聚焦法治理论与国家治理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由传统社会走向现代治理的一项制度依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吴汉东认为,现代国家制度建设的中国问题研究,首先要探索制度文明发展规律,坚定政治发展目标和信念,即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法治化的目的,在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其次要明确现代国家的成长必须依靠国家的制度化、法治化;最后要讨论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构成与法治化要求,即在中国本土环境下寻求各主体执政能力、行政能力和参政能力、自治能力的协同均衡,以改造、提升国家治理能力。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石佳友表示,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这场国家治理领域的“广泛而深刻的革命”,给整个法律体系都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在治理模式下,公法与私法界限变得模糊,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交融。在国际法层面,“治理”成为近二十年来在国际关系特别是国际发展合作中使用最为频繁的词语之一。

提升中国法治话语权

法治不仅是当今全球治理的主导模式,是世界的共同话语,也是文明发展与进步的标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新时期,提升中国法治话语权是其内在的必然要求,也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

中国国际法理论建设与制度创新是其中一项基础性工作。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肖永平认为,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化使中国不断面临国际法律问题成为新常态,中国国际地位的提升需要公平合理的国际法律规则保驾护航,法治中国建设需要与之相应的国际法治,因此践行问题导向、坚持中国立场、运用法理表达、开展实证研究,是创新中国国际法理论必不可少的。

在法治成为全球治理的主流话语时,做好法治中国的世界表达势在必行。对此,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志鹏表示,妥善表达法治中国有利于维护国家与人民正当权益并为自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有利于丰富世界文化、寻求全球治理新路径。

责任编辑:覃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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