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在我们现有法律制度下不可能实行私有化(6)

土地在我们现有法律制度下不可能实行私有化(6)

摘要:对农民来说,他所支配的生产和生活的资料中,既有公有的财产部分,也有私有的部分。公有部分,土地承包到他家里,土地的所有权是公有的。从土地上产出的劳动收获变成货币,这是农民自有的。农民居住的住宅,这块宅基地是集体公有的,但是房子是农民自己盖的。所以,对农民住房财产权也要开展抵押担保的试点。

法国阿尔萨斯最新消息报记者:我们知道今年的一号文件是中国的第12个,在这个文件中也对中国的农村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但是我却发现有一个重要的内容没有出现在文件中,就是农民的私有财产,我认为如果农民拥有私有财产的话,可以对它进行租赁或者是抵押,或者可以传给自己的子孙后代,或者也可以用这样的资产进行投资,所以我的问题是为什么这一重要的内容没有出现在今年的一号文件中。谢谢。

陈锡文:这个问题我觉得你理解得有点片面,因为公私财产都受到法律的保护,这是中国宪法规定的。我国宪法里既有对公有财产的保护,也有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宪法里强调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当然不光是对城镇居民的私有财产保护,同时也包括对农民私有财产的保护。但是特殊性是刚才韩俊先生讲到,我们农村的土地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所以土地在我们现在的法律制度下不可能实行私有化。城市居民也是这样,我们的宪法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所以城市居民购买的房屋是他自己的私有财产,但是这块土地仍然是国家所有。从这个角度来讲,对农民来说,他所支配的生产和生活的资料中,既有公有的财产部分,也有私有的部分。公有部分,土地承包到他家里,土地的所有权是公有的。从土地上产出的劳动收获变成货币,这是农民自有的。农民居住的住宅,这块宅基地是集体公有的,但是房子是农民自己盖的。所以,对农民住房财产权也要开展抵押担保的试点。

我想,各个国家的法律制度不一样,发展方向不一样,对有一些情况的理解,要从中国现有的法律制度和现实情况去理解,我们对农民合法的个人财产或者私人财产当然是实行严格的法律保护,否则就不可能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从这个意义来讲,不是说一号文件里没有谈到对农民私有财产的保护,而这是作为一个大的前提,因为我国宪法已经明确规定了。谢谢。

彭博新闻社记者:能否谈一下今年转基因的政策和具体的工作方向?

韩俊:中国现在已经批准进行商业化种植的转基因作物主要是棉花和木瓜,现在棉花基本都是转基因的了。同时,我们批准进口了一些国外的转基因的农产品,主要是大豆、包括油菜籽、棉花、玉米,主要是大豆。我们去年进口的大豆超过7100万吨,大部分都是转基因的大豆。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对转基因的问题有一句表述,就是要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研究安全管理和科学普及,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的研究,这一点是我们一贯的政策,因为转基因可以说是大有发展前途的新技术、新的产业。可以说中国在转基因的研究领域,我们起步还是比较早,我们有很好的一支科学家队伍,虽然我们总体上是跟世界发达国家的水平在研究方面存在明显的差距,但是在有些领域我们可以说是处在世界领先的水平。特别是关于转基因水稻和玉米的研究,可以说是处于领先的水平。我们是支持科学家要抢占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的制高点,中国作为13亿人的大国,人多地少,农业发展面临的环境资源约束越来越强,在转基因生物技术的研究方面我们不能够落伍,这一点是明确的。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管理,这一点也是中国一贯的政策。中国从自己的国情出发,借鉴国际经验,可以说我们已经建立了跟国际接轨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技术规程体系和政府的行政管理体系。这一套体系可以说覆盖了转基因从研究、试验、生产、加工、进口许可到产品标识的各个环节,可以说在中国所有的活动、所有的行为都是有法可依的,都是有章可循的。如果没有经过批准,私自来制作、私自种植,这肯定是违法的。我们的行政主管部门只要一发现,肯定是要依法给予严厉的处置,这是毫无疑问的。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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