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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冬生: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3)

党纪跟国法有什么关系呢?严格讲党纪是管党的,国法是管国家的。党纪对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起约束作用的,党纪的标准很高、很严格,因为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组织,也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先锋队组织。那么你是先锋队,要求就要高。国法,国家的法律适用于一切老百姓,其中也包括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国法是一个大概念,它的适用范围是普遍性的。党纪治党,国法治国。当然,因为我国是一党长期执政,那么党纪和国法它有一个通道,它这个通道也就是中间有政策作为过渡,作为连贯。政策是法律的先导,先有政策,最后在政策成熟情况下,就可以把它上升为法律。

制度可以维持社会秩序,减少社会摩擦,减少不确定因素。所以,邓小平在1980年“8·18讲话”中,特别强调制度的重要性。它是根本性的、长期性的、稳定性的、全局性的,不以领导人个人的兴趣爱好和关注点的转移而转移,改变而改变,那么就说明这个制度它有它的特定内涵和外延,有特定的要求。制度不是现在才有,中国古代不是没有制度,只不过古代的制度没有上升到普遍性、长期性、稳定性、全局性的程度。

中国古代是君临天下,国家都是皇帝的,皇帝的话就是法律,所以古代最初就是用饬令,后来逐步演变为律令,后面再演变为律法。古代断案没有法律的时候,就是由掌权者来定夺,他说怎么判就怎么判。到后面过渡到有了制度,有了法律,有了礼仪,有了文字根据,就可以在全国普遍的推行,而且是用一个标准的模式来处理事情,对事不对人。于是就给社会带来了秩序,减少了社会摩擦和不确定性,就使人民的行为有一个预期。打比喻,老百姓知道,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做到什么程度会得到什么结果。因为法律预先告诉你哪些是能做的,那些是不能做的,法律就是规定这个边界,制度就是规定这个边界,当这个制度上升到要国家暴力来强制的时候,它就可以上升为国家的法律。

我们提倡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多做好事,这是一种道德要求。不能把所有的道德要求,提倡性的、鼓励性的都制定成法律,道德的问题必须用教育来解决。从个别性的约束,过渡到普遍性的约束,从个案公平过渡到社会公平正义,这样就带来了社会秩序,减少了社会摩擦,同时减少了社会不确定性,让人们的行为有了一个理性的预期,这样社会的秩序就越来越文明。所以,制度起这个作用。

纪律只对组织内成员起约束作用,纪律对组织外的人不起约束作用的,如果把一个农民抓起来,他不是党员,你抓起来就双规,那就闹笑话了。我们一党长期执政就必须去强调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或者是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所以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首先要树立理想信仰。

责任编辑:李天翼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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