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很多种表现,像有些党员干部在报刊上、讲堂上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一样、不一致的东西。甚至对中央已经做出重大理论问题或历史结论的观点,公开发表反对意见,这就是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有的公然歪曲党的历史,诋毁党的领袖人物和党的优良传统,散布反马克思主义的错误观点,在干部群众中,意识形态领域,造成恶劣影响,还有的党员干部对党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采取阳奉阴违的态度,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这些都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这些问题会影响党的团结统一,会损害中央的权威,会阻碍政令畅通。这些问题不单单要从思想上解决,还要通过严明党的素质纪律来解决。所以,习近平总书记曾讲,现在,确有一些单位和一些人,党的意识淡漠了,党性原则不敢讲、讲得少了。有的对党的政治纪律、宣传纪律置若罔闻,根本不当一回事;有的还专挑那些党已经明确规定的政治原则来说事,口无遮拦,毫无顾忌,甚至受到敌对势力追捧却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党的宣传思想阵地不为党服务,党的宣传思想工作者不愿意甚至不敢坚持党性原则,岂非咄咄怪事?如果在坚持党性原则这个根本问题上没有明确观点和立场,那就是政治上不合格,就没有做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最起码的资格。
所以我们强调坚持党性,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的核心就是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坚定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坚定宣传中央重大部署,坚定宣传中央关于形势的重大分析判断,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这是大原则,绝不能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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