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

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

——学习习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

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因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于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

我国目前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发挥领导干部政治核心作用的需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革命蓝图的实现,需要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关键在于领导干部的态度、决心和行动,关键在于领导干部带头践行法治的过程。各级领导干部是党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的骨干力量、中坚力量。他们是否具备法治思维、法治素养以及依法办事的能力,直接决定着党依法执政理念的实现,直接影响着各级政府机关依法行政的效果,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成败。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领导干部转变传统执政思维定势的需要。法治的程序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是社会治理其他手段所不具备的优势。当前,我国正处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完善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我们更需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现在,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淡薄,法治信仰缺失,法治敬畏不足,在工作中还习惯于过去的思考方法和思维定势。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我们党要实现长期执政,实现国家长治久安,需要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法治意识,依靠法治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确保国家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领导干部践行法治和依法办事的需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落实到党员干部依法办事解决具体问题上。现在,一些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淡薄,脑子里没有法治这根弦。有的认为依法办事束缚手脚,只要办成事,什么手段都能用;有的把法律当作摆设,不履行法定职责;有的目无法纪,滥用权力,甚至以权代法、以情枉法、以权压法。这些问题说明,不少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水平不高,亟需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核心要义是依法规范和约束公权力

广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核心在于能否处理好权力和法律法规的关系,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依法规范和约束公权力,对于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

依法规范和约束公权力,是对法治核心内容的深化发展。“绝对的权力绝对导致腐败”。与人治相对应,法治作为一种治理方式,其设立的目的就是在于防止权力的异化、腐败和滥用,确保人民的意志得到体现,保障人民的根本利益。四中全会对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行使权力等作出一系列明确规定,是“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治核心内容的深化发展。

依法规范和约束公权力,是对人的主观局限性进行弥补。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鸠曾告诫:“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从权力属性上看,公权力是中性的,非人格化的,其本身并没有价值立场。但是,人都是主观的,有自己的价值判断和利益立场。由于人性的弱点,公权力的行使主体使得权力运行很容易偏离公益取向,超越法定的边界。依法规范和约束公权力,弥补了人的主观局限性,促使公权力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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