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争抢春节旅游市场“蛋糕”(3)

摘要:2015年春节“黄金周”是出游高峰期,越来越多的游客通过网络、手机端在旅游电商平台上选择、比较旅游产品。而在旅游走向“网络化”“移动化”同时,涉及对旅游电商的投诉、维权问题不断增加,业内专家建议从相关政策法规、市场等层面入手,建立对旅游新业态的有效监管,从而为游客提供舒适安全的在线旅游环境。

在线旅游市场有序发展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国家旅游局23日通报称,春节期间监测显示,全国在线旅游服务投诉明显上升,旅游部门接到多起针对在线旅游企业的服务质量投诉,反映预订酒店、团队行程、景区门票不能按约定兑现服务,相关提示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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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现代服务业研究中心主任陈进等业内专家认为,眼下旅游监管已经跟不上产业发展了,当务之急是要尽快出台相关的监管法规,补缺空白。对在线旅游的管理,应出台对在线旅游业进行全面规范的部门规章,制定在线旅游业监管具体化、可操作的规范;加快制定在线旅游业的服务质量标准等行业标准,便于有关部门具体监管,也便于在线旅游企业在服务过程中进行自我参照。 

其次,加强市场准入门槛监管,采取准入企业备案管理制度和缴纳质量保证金制度。复旦大学旅游管理系教授郭英之认为,对线上旅游企业也应采取注册备案制,对其经营资质进行审核。现在很多传统旅游企业都转战线上,但这些企业被认为不在旅游部门监管的范畴。事实上如果从事与旅游相关的电子商务,必须按照旅游法进行注册,必须承担起旅游法规定的相关责任。全国休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魏小安认为,可以研究在线旅游质量保证金制度,保证金一年一付,如一年内企业未出现与消费者的纠纷,则保证金顺延至下一年。 

最后,监管部门与大型在线旅游企业合作实现监管。对当前在线旅游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剔除害群之马,监管部门加大与大型电商平台合作,加大对在线旅游市场的监管,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疏堵结合,奖惩并举”等原则,建立旅游企业及产品“红名单”“黑名单”制度,努力为广大游客营造舒适的休闲度假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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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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