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旅游市场有序发展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国家旅游局23日通报称,春节期间监测显示,全国在线旅游服务投诉明显上升,旅游部门接到多起针对在线旅游企业的服务质量投诉,反映预订酒店、团队行程、景区门票不能按约定兑现服务,相关提示不到位。
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现代服务业研究中心主任陈进等业内专家认为,眼下旅游监管已经跟不上产业发展了,当务之急是要尽快出台相关的监管法规,补缺空白。对在线旅游的管理,应出台对在线旅游业进行全面规范的部门规章,制定在线旅游业监管具体化、可操作的规范;加快制定在线旅游业的服务质量标准等行业标准,便于有关部门具体监管,也便于在线旅游企业在服务过程中进行自我参照。
其次,加强市场准入门槛监管,采取准入企业备案管理制度和缴纳质量保证金制度。复旦大学旅游管理系教授郭英之认为,对线上旅游企业也应采取注册备案制,对其经营资质进行审核。现在很多传统旅游企业都转战线上,但这些企业被认为不在旅游部门监管的范畴。事实上如果从事与旅游相关的电子商务,必须按照旅游法进行注册,必须承担起旅游法规定的相关责任。全国休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魏小安认为,可以研究在线旅游质量保证金制度,保证金一年一付,如一年内企业未出现与消费者的纠纷,则保证金顺延至下一年。
最后,监管部门与大型在线旅游企业合作实现监管。对当前在线旅游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剔除害群之马,监管部门加大与大型电商平台合作,加大对在线旅游市场的监管,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疏堵结合,奖惩并举”等原则,建立旅游企业及产品“红名单”“黑名单”制度,努力为广大游客营造舒适的休闲度假环境。(完)
(转载请注明来源:宣讲家网站71.cn,违者必究。)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