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摊上出售“国际快递”呈现出的问题(2)

地摊上出售“国际快递”呈现出的问题(2)

来自2015年全国邮政管理工作会议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快递业务量完成140亿件,首次超过美国,跃居世界第一;快递最高日处理量超过1亿件,同比增长52%。正因为快递与百姓生活越来越息息相关、也正因为“中国邮政”有别于民营快递而自有国家信用背书,散落在地摊上的“国际快递”,恐怕更要穷究真相,追问职责。

回头看看,这些年,无故“失联”的寄发于中国邮政的快递,并不在少数。客观地说,这里自然有概率上的必然,但或者也有值得警惕的制度与监管的肇因。2012年11月,山东滨州博兴的王先生通过EMS往济南邮了五部手机,价值15000多块钱,包裹最后被弄丢,维权两年未果。2014年11月11日,一辆EMS快递车途经星子县苏家垱乡青山村一路段时,因车厢门没锁牢,上百个包裹撒了2公里。2015年1月24日,已在日本生活五年的林龙辉通过日本邮政速递EMS,从日本琦玉县向福建龙岩市寄出一个重量为7.73公斤的包裹,内有日本产的化妆品和食品,收件人赖小姐拿到包裹后发现少了近3公斤……在包裹的海洋里,这是小概率事件;对当事人权益而言,可能就是难以翻过去的阴影。

地摊上的国际小包的命运,也许难以对快递服务窥斑见豹,但如果这些包裹确实出自邮政之手——不管是通过怎样的渠道流散在外,这背后的漏洞与责任,除了需要一份无愧真相的“说明书”,还须对相关当事人履行赔偿与问责程序。

国际快件现地摊,哪个环节掉了链

客观分析,快件被摆摊出售,可能都是一些无法投递和无法退回的无着快件。但纵算是无着快件,也不应该走上地摊变成商品出售。毕竟邮件属于私人物品,理当受到有效保护。正因如此,2014年1月,国家邮政局发布了《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管理办法》,规范了无着快件的法律内涵,并对保管、查询、处理及信息安全、监督销毁等各个方面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比如,确认的无着快件,保管期限从登记之日起不少于一年;超过保管期限又无人认领的,须经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核准后,在邮政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

这些被摆摊出售的国际快件,肯定不是摆摆摊者从天上得来的,显然是有单位、有人在不按规矩办事。其中,也可能是不经意间做了不该做的事——作垃圾处理掉,但也不排除是有单位、有人把规定当成“纸老虎”,为了单位和个人的那一点经济利益,将本应该妥善保管的无着快件出卖给了小商贩。

事实上,把邮件当废品卖掉,并不止于国际快件。在网上搜索“信件当废品卖”,就会发现不少相关事例。现在国际快件变成了地摊商品,只不过是再次表明了行业存在的问题并未根本好转。表面上看是某一环节掉链子,但归根到底,还是一个监督管理的问题,是监督管理掉链子。

【启示与思考】

其实,快递业存在的一些乱象之前就被媒体曝光过。有包裹被弄丢的、掉包的、未经客户允许打开的。相对于每天惊人的快递处理量而言,这样的“意外”当然是小概率事件。但对于不幸摊上倒霉事的客户来说,这毕竟是权益受损。

而此次快递被摆上地摊甩卖的事件可能隐藏着更为严重的问题,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们的包裹以及包裹上附带的个人信息随时都有被窃的风险呢?

无论如何,快递“流落”地摊的背后都少不了邮政部门在工作上的疏漏。希望经过此事件,邮政部门仔细排查在快递流通各环节上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高服务质量,给广大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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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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