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帝不纵身边人
《清史列传》卷一记载,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十二月,顺天府接到一桩旗人四舒、华善等与房山县百姓争夺煤窑的案子。案情不复杂,错在旗人。但是,旗人后面的靠山却很硬实,是当时的康亲王。
所以,在顺天府丞王维珍审案的公堂之上,王府办差的人根本就没把顺天府放在眼里,带领一帮人大闹公堂,谩骂王府丞。因为涉及天潢贵胄,顺天府不敢怠慢,就把这事汇报给了康熙皇帝。
康熙指示立即把大闹公堂的几个旗人拘押了起来,并批示:“四舒等挟制官司,横肆诟詈,情殊可恶!再加严审治罪,其主一并察议。”办事大臣另行汇报康熙,这些人是康亲王手下的人,提醒皇帝可否高抬贵手。
康熙不吃这套,说:“朕止论事之是非,不论其为何人也。”皇帝的话说到这份上,执法部门立即“特事特办”,按照皇上的指示开展“严打”,结果把四舒、华善给处决了。王府其他的涉案的办事人员以及管理煤窑的官员都受到相应的处罚,康亲王虽然不知情,也受到罚俸处分。同时,对于不畏豪强、秉公办案的顺天府王府丞,记功一次。
康亲王没有管束好“身边人”,使其骄纵违法受到重典严处,自己也受到了处分,他应该会铭记终生。而,康熙皇帝并没有因为康亲王是自己“身边人”而曲情庇护、姑息迁就,确实是个头脑清醒的皇帝。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