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依法治国”的施政方略,是党在新时期提出的重大治国方略,在国家建设和发展的各个方面都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作为地方政府举办的地方性高职院校,加快推进“依法治校”的建设步伐,是深刻领会“依法治国”内涵,将“依法治国”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学校建设工作实践的具体表现。高等学校是意识形态的前沿阵地,“依法治校”事关青年成人成才的育人环境的纯净与否,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是否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等原则问题。结合当前高校的法制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建设等方面的现实情况,对于如何践行“依法治国”,可以此下面几个方面展开思考。
一、当前高校“依法治校”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管理中存在官僚气息浓厚,不够尊重教育教学规律,行政干预过度,科研和学术活动得不到应有的尊重等现象和问题。
(二)科研和学识活动功利主义倾向严重,利益驱动成为科研和学术的主要动力;科研和学术管理混乱,缺少有效的法律和制度约束,科研贪腐和学术腐败时有发生,科研风气败坏,直接影响科技创新和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中国高等教育和持续、良性发展。
(三)部分公知和网络大v利用网络散布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论,鼓吹西方价值体系,对青年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造成一定的干扰和误导。青年学生存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的价值观混乱和信仰迷失现象。
(四)高校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亟待加强。
部分青年教师将不良情绪,错误观点带上课堂。教育部部长袁贵仁2015年1月29日在教育部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精神座谈会上表示,高校教师必须守好政治底线、法律底线、道德底线,即“决不允许攻击诽谤党的领导、抹黑社会主义的言论在大学课堂出现;均不允许各种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言论在大学课堂蔓延;决不允许教师在课堂上发牢骚、泄怨气,把各种不良情绪传导给学生”,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依法治校”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二、加强“依法治校”措施的若干思考
(一)进一步推进高校去行政化工作的有序开展,淡化乃至逐步取消高校行政级别。将高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的主导权还给教师和教授,逐步实现尊重学术,“教授治校”的良好氛围,强化学术尊严。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加快高校章程建设,特别是学术委员章程等关键的管理制度,使高校教学、管理有法可依,有规可循;规范科研和学术活动的管理,严格科研学术的审批立项和经费使用管理,使科研学术资源分配更加公开、公正、公平;完善创新激励手段,避免不切实际的行政命令和不恰当的行政干预。
(三)净化网络舆论环境和高校育人环境。针对部分打着公知的旗号的所谓网络大v的错误言论,对其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予以严惩。教育、引导青年学生加强党史、国情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学习,自觉抵制西方价值观的侵蚀。
(四)进一步加强对高校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建设,对高校出现在部分青年教师思想政治滑坡现象要分清情况,分别处理。有些青年教师妄言历史、政治,是因为缺乏学习,要通过加强政治学习来纠正;有些受到西方所谓普世价值观的误导而妄言社会主义制度,要及时加以制止;对于主管恶意传播违反宪法和法律现象的行为要加以严查,必要时要诉诸法律。
(五)对于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的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都要进行改革和创新,除了加强学校思政部的教学力量而外,更要注意了解新时期大学生思想特点,结合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与变化,探索行之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的路径和手段。
(六)作为地方高职院校,要在法制建设方面加强与地方的互动。
要积极参与到地方法制建设规划和实践当中,发挥高校教师的智力资源优势,为地方法制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可以与地方的立法、司法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建设研究的横向合作。
充分依托地方立法、执法和司法部门,建立学生普法活动的常态长效机制。也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建立相关的学生社团,以志愿者的形式参加到普法队伍当中,为地方法制宣传和法制建设贡献力量。
(作者单位:滁州职业技术学院职教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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