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实践路径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实现社会主义法治文明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经过较长时间的努力,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法治文明,首先就应当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确保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不偏离正确的方向。
在具体实践中应当从以下方面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法治文明:一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历史环境下,应当面对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变化、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继续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不断研究新情况、分析新问题、总结新经验,进一步加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这不仅需要适应社会发展制定新的法律,还要顺应时代清理、修改、废止和解释已有的法律,以确保法律体系的科学统一。
二是法治行政作为法治国家核心构成部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关键环节就是要进一步建构和弘扬法治行政文化。行政机关应当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立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将法治精神灌注到行政行为中,清理行政文化中一切忽视法治、违背法治的因素,确保行政行为法治化,从而适应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1)在对待自身职责方面的法治精神和法治要求上,行政机关应当自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特别是应当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同时,还应当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自我约束和监督;(2)在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方面的法治精神和法治要求上,行政机关应当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快行政程序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是大力推进司法诚信建设,保证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诚信是司法存在的道德基础和制度规范,司法诚信代表了国家司法机关在广大公民心目中的公信力,司法信用不足,也将使社会信用体系进一步恶化,不利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专章要求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也是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内容。根据这一要求,司法机关应当做到:(1)加强自身诚信建设,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司法法治原则;(2)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坚决打击不守诚信的违法犯罪行为;(3)坚持“诚信为先”的司法价值取向,大力倡导诚信交易的社会风尚。
四是通过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大力营造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舆论氛围,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动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凝聚起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强大力量。具体而言:(1)在理念上要坚持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培养公民的法治精神和法律信仰,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进而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2)在形式上要注重宣传实效,丰富形式载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采取人民群众易于接受的宣传手段,不断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3)在内容上要努力增加法治文化含量,通过鲜活具体的法律案例引导群众理解法律案例、法律条文背后所蕴含的法律精神、法律价值,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
(作者单位: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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