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

坚持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

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一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社会建设面临新形势,信访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信访工作中存在的“信访不信法”问题长期以来得不到妥善解决,已经成为社会治理领域的“顽疾”。我们必须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顺应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坚持以法治方式处理社会矛盾纠纷,以法治思维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坚持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以信访工作的创新发展,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加码助力。

一、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中存在的“信访不信法”问题

信访是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党和政府反映意见、表达诉求、提出建议的重要方式,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长期以来,人民群众通过信访的方式和渠道向党和政府表达利益诉求、提出工作意见,在维护群众合法权利、推动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在一些地方,由于历史、现实、人为等因素的综合影响,许多群众过分依赖通过信访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和意见建议,把信访当作无所不能的维权方式,甚至出现“信访不信法”“访”大于“法”的错误导向。有的群众因为文化素质、知识水平较低,不懂得运用法律,只能以信访这种最简单的方式维护权利、解决问题;有的不信法,一概认为上级领导的批示、指示才管用,甚至比法律更有效,以至不惜倾家荡产都要求得到上级领导的“重视”和“关切”;有的不守法,部分人奉行“会哭的孩子有奶吃”信条,无视法律规定,违反法定程序,企图以“上访”的方式制造“轰动效应”,给地方政府施压,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一些地方政府为求息事宁人,有时一味满足上访人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助长了“闹访”“缠访”现象发生;一些地方的单位和部门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现象,造成依法维权渠道不畅通,一些群众只能选择“上访”。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守法乃善治之前提。早在春秋时期,管仲就提出“有法不正,有度不直则治辟,治辟则国乱”的警世名言。法律的权威源自人们内心的尊崇认同,法治的伟力有赖于人民灵魂深处的真诚信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需要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更需要全面营造尊法、信法、用法和全民守法的法治氛围。因此,破解信“访”不信“法”困境,坚持把信访纳入法治轨道,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迫切需求。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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