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治转型应对官员不作为的“常态”(2)

吏治转型应对官员不作为的“常态”(2)

中国需要设计一个物质和精神层面平衡的官场秩序体系

改革不是免费的午餐,改革必然产生新问题,这就是学术上所讲的改革成本。在我看来,官场也是一个新常态,常态分为两种:一种是可预期的常态。公众所希望看到的常态,有完整法治秩序,干部有所作为,能够正确处理好经济、社会、人民间的各种关系,能够正确处理好上下级关系等;另一种是未预期到的改革常态。大规模的反腐败运动后,一些官员认为搞改革很麻烦,害怕犯错误,不作为的现象层出不穷,这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常态。

官员不作为并不是中国特有的现象,世界很多国家都面临这一艰巨的问题。里根和撒切尔改革将政府功能下放给市场和社会时,官员也普遍存在该类问题。所以说官场秩序建设是一个很大的学术课题,更可以说是政治任务。

中国以往更多的是通过党的激励、道德激励来进行权力约束,现在上升到要通过法治建设来约束,但仅靠这些还不行。在不同的制度、不同经济文化条件下,中国需要设计一套符合中国特色的官场秩序。没有一个模式是完美的,如果将新加坡的发展模式放在中国,那是行不通的。

中国需要设计一个物质和精神层面平衡的官场秩序体系,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在设计官场新秩序的同时,既要保持物质激励,也要提高道德约束;不能光讲道德,也不能光靠物质激励。任何国家都要在这两方面对官场秩序进行调整,以达到相对的平衡。因此,官场秩序要在法治的制约之下,还要靠德治(为人民服务)来约束。在物质方面,可以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来随时衡量、调整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从古至今,中国人过于强调道德,但实际上如果仅靠勤奋努力的工作,而不能有体面的生活、不能养家糊口,难免会出现潜规则、腐败等现象。

中央政府下放的权力,地方政府如何承接

今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广西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官员不作为,简政放权不能“自由落体”。这就要求要有人来承接放下来的权力。那么,如何让地方政府有动力来承接好这些下放的权力呢?

对此,首先要考察权力的现状,要考察地方政府是否有能力承接权力。第二是如何放权,下放的权力是否能有效的运作也必须认真考察,许多接权的人没有能力来运作。所以说,放权不是说放就放,要看细节、要看真正放了多少、好的权力是否真正下放。如果权力的含金量、含权量过低,接权的人也是没有动力来承接的。第三要厘清权力的归属,到底什么样的权力属于什么样的级别和部门。有些权力放在不当的地方,就会导致官员闲置,而公众则享受不到权力带来的便捷,整个体制就运作不起来。所以说权力归属问题必须要弄清楚,放权必须要有权力下放。第四,中国的法律体系需要清理完善。目前,中国的法律密度太高,必须要清理不合时宜的旧法,明确权力归属。改革就要触动现在的法律体系,但是改革又要以新的法律体系为依据。所以说清理旧的法律比新的法律更重要。改革开放以来有很多新的法律,与旧法之间存在一些矛盾。笔者希望 2015年很多不合时宜的法律能够尽快清理。

现在有一种说法是把权力下放到社会中去。然而,中国的社会组织还未成长起来,社会组织承接不起下放的权力;也有一种说法是向市场放权。应该看到中国的市场还处在发育过程当中,地方政府和社会也都处在发育过程中,政府和市场还未建立起合理的联系机制。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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