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多元共生的历史不容歪曲(2)

中华民族多元共生的历史不容歪曲(2)

各民族都对中国历史的发展作出了各自的贡献

国家区别于原始社会的氏族、部落的根本标志在于其共同的“地域性”。民族认同根本在于国家认同,国家不同于政权,政权的更迭并不妨碍国家的延续。中华民族是聚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疆域内发祥于不同区域的,有着共同经济、政治利益和经长期交融形成了共同文化传统、共同心理素质又保留着各具特色的历史和文化、在长期的对立统一运动中逐渐由自在的松散型结构发展为自觉的紧密型结构的多元一体格局的多民族共同体。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是在一个共同的地理单元内诸种矛盾与矛盾诸方面相辅相成的运动过程,交流与融合始终贯穿于其中。

民族之间各种形式交融根本点是互惠互利,这源于经济的互补和改善生产生活环境的追求以及统治阶层的政治利益观。各民族为改善生产和生活空间和质量,常与周边民族发生各种交往;此外,地域相邻的民族之间还常常开展贸易以互通有无,如明蒙隆庆和议以后的互市贸易;为了保障自身安全、降低来自周边的危险,农耕民族也会主动向游牧民族出击,如汉朝多次北击匈奴、明朝初期朱元璋父子的历次北征北元势力。蒙古族在建立元朝的过程中,先后征服了党项族的西夏政权、女真族的金国政权以及被汉族统治的云南段氏大理政权和南宋政权,可以说在整个蒙古贵族统治时代,南宋被灭亡以后,包括人口占多数的汉族都被置于元朝政权统治之下。元朝是唐朝以后再次实现中国古代大一统的政权,也是中国古代的行政统治区域最为广大的历史时期,当然经过长期艰苦的努力实现了“天下”大一统的蒙古民族也由此获得了在中国历史上应有的地位。而清朝的大统一对于加强中国各民族之间的凝聚力同样具有深远意义。元、清两朝的统治阶层是以蒙古族、满族中的贵族为主干,同时联合以汉族为主的其他民族中的上层统治阶层共同构成,而其余各族包括统治民族蒙古、满的下层普通民众依然是被统治剥削的对象。如忽必烈重用的汉人刘秉忠、许衡等士人大家,其权势甚至远超一些蒙古贵族;清中后期的曾国藩、李鸿章等封疆大吏,通过镇压农民起义起家,其地方势力几乎占据清朝半壁江山。从今天看来,汉、满、蒙古族均是中华民族的成员,也是中国历史发展进程中的民族,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蒙古、汉、满等族交替成为统治者的主体,在促进历史发展进步的过程中作出了各自贡献。

此外,近代西方国家兴起了民族国家的观念,认为一个民族应当建立一个国家,因此英文nation兼具“民族”和“国家”两种含义,这是西方世界对于“民族-国家”的政治追求。中国近代以来逐渐受到西方“民族-国家”理论的影响。但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历史都有其发展、演变的独特性。中华民族的形成是一个以生活在黄河中游地区的“华夏”为核心,经过漫长的历史发展阶段,像滚雪球一般将周边群体不断吸收进来,逐渐形成一个以汉族人口为多数,并包括其他诸多民族的整体。这个多民族构成的整体,在近代通过抵御外侮、自强自立并建立国家之后,由自在的民族实体经过民族自觉成为中华民族,其主要特征是“多元一体”,即五十多个民族单元是“多元”,中华民族是“一体”。因此中国的民族传统异于西方且不能以西方的民族观念来对待。即使西方所倡导的“民族-国家”理想也并没有全部实现。一个国家内有多个民族或一个民族存在于两个甚至多个政治国家单元之内是当今世界的普遍现象,事例不需赘举。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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