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民主对中国国家建设的价值(4)

协商民主对中国国家建设的价值(4)

四、人民民主与国家发展

“协商建国”已公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的形式。这种诞生形式,不仅在形式上,而且在内容上都赋予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以极大历史合理性与现实合法性。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革命和建国的历程充分表明,中国共产党基于统一战线所创造的协商民主首先壮大了中国共产党,提升了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地位,进而孕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从这个意义上讲,协商民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生俱来的。但是,协商民主在创造了建国伟业之后的相当长时间里,不但没有得到有效的发展,反而逐渐式微。到了改革开放前夕,统一战线、多党合作和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几乎都陷入了危机和停顿的状态,与此相应,协商民主也名存实亡。

“文革”的深刻教训使中国共产党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没有民主,也就没有社会主义。而中国国情决定了中国发展民主,既不能搞资产阶级的民主,也不能教条化地搞苏联式的民主,还是应该从中国国情出发,探索中国式的民主道路。所以,改革开放伊始,随着政治上拨乱反正,中国重新走入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时代。

概念的背后就是理论,理论的背后就是相应的实践。随着中国政治核心概念的回复,核心概念所代表的政治实践也相应地得到恢复和发展,其中最典型的就是,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样开始恢复正常运转。如果说最初的恢复仅仅是为了终结“文革”,使国家运行回到正常的轨道;那么恢复之后的发展,则是改革开放对政治资源的极大需求而形成的。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以分权为逻辑起点,以全面激活个人、社会以及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为动力的。所以,改革开放迅速引发了原有的一元化权力结构的分化,各种新的组织与社会力量开始萌芽,加之对外开放所带来的各种新观念、新体制以及新的发展要素,整个国家与社会的组织形态、活动形态、利益形态以及观念形态很快呈现出色彩缤纷的局面。这种局面在对民主提出新要求的同时,也对法制提出了新期待,于是,民主法制建设就成为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改革开放初期的政治体制改革,除了要将被“文革”扭曲的政治体系恢复正常之外,还要开发既有的政治体系资源,以满足改革所动员起来的社会政治参与的热情与愿望。在这个时候,多党合作以及政治协商所具有的独特功能与优势再次引起重视。1989年1月,邓小平对民主党派成员关于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问题所提建议作出一个批示:可组织一个专门小组(成员要有民主党派的),专门拟定民主党派成员参政和履行监督职责的方案,并在一年内完成,明年开始实行。这个批示不仅促成了当年底出台《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而且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中的“领导下”改为“领导”,去掉一个“下”字,搭出了一个平等协商的政治舞台。由此,协商民主重新回到中国政治舞台。

在中国的政治发展中,20世纪90年代无疑是划时代的。因为,中国的经济与社会,第一次制度性摆脱传统的自然经济以及革命后的计划经济,全面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不仅改变了中国经济的运行与组织方式,使中国的经济制度趋于完善,而且改变了中国人的社会存在方式,即从以“共同体人”方式存在的单位人转变为以“独立个体人”方式存在的社会人。人的现实存在及其所形成的生产方式和交往方式的变化,必然要求政治的组织与运行方式发生根本性变化。这种理论逻辑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践三年之后,就开始在政治建设中显示出来,这就是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国家建设新目标、新任务。与此同时,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的大逻辑,也就从改革旧体制转向建设新体制。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任务,将政治体制改革纳入政治建设的范畴。于是,人们开始从建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角度,整体把握协商民主建设和发展。这种政治意识的产生,直接促成了协商民主成为21世纪初叶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主题。

当然,仅仅有这种政治意识是不够的,协商民主之所以能够跃升为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主题,还与另外四个因素有关:其一是现实的经济与社会的多元化、多样化发展对协商民主产生的更为全面和迫切的要求,党和国家需要更多的协商平台才能有效地容纳参与、协调利益。其二是21世纪初中国共产党提出的执政能力建设、科学发展以及社会建设,都要求全面提高党的领导水平与科学决策的能力,为此,将协商引入决策也就成为党和国家提高执政和治理能力的内在要求。其三是地方与基层政府在解决民生问题、提高政府服务能力与水平过程中,探索了各种协商民主的运行方式,如议事会、恳谈会等等。实践证明,这些协商民主的体制与机制,既有利于执政和治理,也有利于百姓的民生改善;既有利于实践人民民主,也有利于改进党的领导,具有多元的政治、经济与社会效应。其四是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西方社会民众为解决代议民主不足而开始的协商民主探索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在这个时期开始引介进中国,使中国能够在世界民主发展的潮流中,认识和把握中国自己实践的协商民主本质、价值与意义。这四大方面的因素,共同促成了协商民主在21世纪中国全面兴起的必然。

中国的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的自我创造,现实要求与时代趋势为协商民主在中国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条件,中国共产党顺势而为,积极推动。首先,明确政治协商在中国民主政治中的地位与作用。 2005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中国共产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进行协商,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其次,将协商与选举并列为中国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从而使得协商成为中国民主建设的战略途径和运行平台。2006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基于这样的定位,中国长期进行的政治协商、社会协商等等民主实践终于被提炼为“协商民主”这个总体表述,明确为中国民主的重要形式。党的十八大报告给予了明确定位:“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将协商民主在党、国家与社会生活的各方面全面展开,使其成为人民民主运行和实践的最广泛、也是最基本的政治形式。《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拓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深入开展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2015年初,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明确“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使协商民主建设有了纲领性文件。在中国共产党的推动下,协商民主在中国将进入一个体系化、制度化的全面发展时期。协商民主必然由此全面融入中国的党和国家的制度体系,以及政府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真正成为人民民主实践的基本体现。

五、结语

协商民主在中国的发展,得益于中国民主化过程中的自觉选择和不断探索实践。中国的民主实践之所以要创造和推动协商民主,与中国国家转型、中国的民族、民主革命以及以人民民主为形态的中国民主建设实践密切相关。协商民主内生于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成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探索,不仅为中国革命胜利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立下了汗马功劳,而且为超大规模国家的平稳转型、有序发展以及有效治理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所以,中国协商民主所具有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无须用西方协商民主来注释,中国的革命与建设的实践足以提供最有力的注释。这不是要排斥对西方协商民主的学习和借鉴,而是为了强调中国的协商民主要得到真正的发展,必须扎根于中国的历史与现实、制度与组织、文化与价值,只有这样,协商民主才能在中国得到健康的发展。

(作者:复旦大学副校长)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