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深化改革提高潜在增长率
认识到增长减速的原因是供给方的结构性因素而不是需求方的周期性因素,就排除了着眼于使实际增长率超越潜在增长率的刺激性政策选项。然而,潜在增长率并非一成不变的,而是可以通过改善生产要素供给和提高生产率予以提升。我国经济体制中存在着诸多制约市场主体活力和要素优化配置的障碍,通过改革消除这些体制障碍,实现增长动力转换,就可以期待更好的增长表现。有些改革效果需要期待未来的回报,也有一些领域的改革可以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
瞄准改革红利明显的领域,增强改革的穿透力,可以从诸多方面挖掘潜力,提高近期和未来的潜在增长率。根据测算,如果一系列重要领域的改革得以及时推进,从而达到增加近期和长期劳动力供给、提高人力资本和改善全要素生产率等效果,综合的改革红利将是可观的,预测在2016—2020年期间平均每年可以将潜在增长率提高1.5个百分点。我们以增加劳动力供给和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为例,讨论几个重要领域的改革。
首先,户籍制度改革可以在短期内迅速增加劳动力供给。根据把农民工统计为城镇常住人口的口径,我国城镇化率已接近55%,然而,具有城镇(非农业)户口的人口比例(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只有38%。在两个城镇化率之间17个百分点的缺口即2.3亿人中,作为城镇劳动力主要供给来源的农民工占主体。农民工没有城镇户口,就意味着不能均等地获得社会保障和义务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在劳动力市场上仍然受到歧视待遇,因而劳动力供给是不稳定的,往往在40岁以后就陆续返乡,形成劳动力的逆流动。在2008—2014年期间,40岁以上农民工所占比重已从30.0%提高到43.5%,同期16—20岁农民工所占比重从10.7%下降到3.5%。可见,如果户籍制度改革仍不能取得明显突破,外出农民工增长势头可能出现逆转,劳动力短缺现象更趋严峻。
户籍制度改革推进缓慢的原因在于,在作为推动者的中央政府与作为实施者的地方政府之间,存在着改革激励的不相容。换句话说,虽然户籍制度改革可以提高潜在增长率,带来显著的改革红利,由于地方政府在几乎承担全部改革成本的同时,却不是改革红利的唯一收获者,因此地方政府对这项重要改革迄今为止还是持观望的态度。打破户籍制度改革这种徘徊态势的关键有两点:第一,中央明确提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指标要求,加快消除常住人口城镇化与户籍人口城镇化之间的缺口;第二,中央政府为农民工市民化的部分成本埋单,如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基本养老保险和保障性住房补贴等。
其次,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及其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比重,关键在于创造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全要素生产率是指经济增长源泉中,资本、劳动力、土地等各种有形生产要素之外的效率因素,或者说因更有效配置资源实现的额外增长,通常表现为技术进步、体制改革和组织管理改善等无形要素的作用。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的重要途径之一是资源重新配置。随着农业劳动力转移速度放慢,主要依靠劳动力从农业转向非农部门的效率源泉已经式微,亟待通过改革开启新的机会窗口。
在一个行业内部的企业之间,允许生产率提高速度快、更具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企业胜出,把生产率低下、创新能力弱从而没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淘汰出局,生产要素才能得到最优化利用,这样,整体经济的生产率水平获得提高,就能提高潜在增长率。目前存在的各种体制障碍,如一些行业和企业因拥有垄断地位,即使没有竞争力也不必退出,新成长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等高门槛,从而难以进入,都妨碍着这个重要生产率源泉的挖掘。只有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投融资体制改革、打破限制企业进入和退出的制度门槛,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才能发动起经济增长的生产率引擎。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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