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难考验司法的衡平艺术

两难考验司法的衡平艺术

冤案,不仅伤害了无辜者及其亲属,而且损害了国家法治的尊严和权威,以及人们对司法公正和公平正义的信念和信心。每一个冤错案件的纠正,都值得我们欢欣雀跃,值得我们向司法勇于纠错的精神致敬。而对于每一个冤错案件,司法部门都应该怀着深深的自责和反省,反思造成冤错案件的原因,在纠错的同时更注重防错,不能让这种“错”一演再演。司法机关必须用敢于纠错的勇气和做法,让民众看到法治的进步和变化,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阳光和温暖。

纠错、防错的同时,一个易被人忽略却不得不认真思考的问题需要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如何弥补个案中被害者的感情和伤痛。大多数冤错案件随着时间的流逝,再侦查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当被冤枉的“无辜者”清白时,那么谁是犯罪分子,谁应该为被害者负责,谁来弥补失去亲人的被害者亲属的感情?当社会和舆论的焦点都在关注“无辜者”时,很少有人会关注被害者及其亲属的感情。或许,他们只有任凭命运的起伏和变化,等待内心伤痛的消失。对个体而言,自我平衡和安慰或许可以做到。但对于国家,对于司法而言,必须在两者之间找到衡平点,让社会“正能量”均衡地普照到每一个人身上。

司法本身就是一个衡平的艺术。当矛盾以案件的形式进入司法领域时,司法就是在矛盾头上切“一刀”。这“一刀”切下去,让纠纷停止,还社会安定、平和的秩序,这是司法的基本功能。如果没有这样的终局性解决矛盾的能力,那么社会的矛盾或许永远存在而无法解决。换言之,国家有时候垄断权力的来源在于维护社会整体的安宁,否则,良好的秩序就无从谈起。司法这种特性的内在机理也要求其最大可能地兼顾各方的利益,找到一种基本的衡平点。以刑事法为例,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平衡就是其历史性难题。纵观各国,社会秩序不安定,人们渴望严惩犯罪行为时,天平总是偏向打击犯罪的一方,代价就是保护人权的砝码降低了,个别的不正义行为被忽略了。而社会秩序安定,犯罪行为减少的时候,天平自然偏向保障人权一方,人们宁愿错放,也决不允许错判。这种衡平,对司法而言,处在两难的境地。即便司法者小心翼翼地平衡天平的两边,法槌落下时,也很难“一碗水”端平。

司法衡平的艺术,除了兼顾公正和效率,兼顾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外,很重要的一点是必须面临兼顾传统和现代、吸收和借鉴、国情与外来经验等诸多难题。尤其是中国具有独特的文化传承基因,不顾及本国具体情况的制度设计和借鉴,很难生根发芽,有的甚至会发生变异。事实上,传统是一种观念、思维、习惯和处事方式。乡规民约、习俗等等是传统的典型表现,这些传统的合理性在于历史。法律传统是传统的分支,影响的不仅仅是司法官员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更是民众的普通情感,也因此制约着法律制度的发展方向和法律实践的历史走向。司法人员在处理案件时,既要考虑宁可错放、不可错杀的现代法治理念,也不能忽略传统的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一贯思维。我们在追寻公平正义的路上,要在遵循传统与追求现代价值之间找到恰当的妥协点,使传统不断被创新,创新逐渐演变成传统。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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