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保障筑牢养老服务“防火墙”

用制度保障筑牢养老服务“防火墙”

25日,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的“康乐园”养老院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8位老人殒命火海,整个养老院宿舍被烧成空铁架。着火的房屋均为铁皮板房,其墙体夹层由泡沫板填充,极易燃烧。这样的房屋,不仅存在严重的消防隐患,而且即便是不发生火灾,因为夏不隔热、冬不保暖的特性,也不适合给体质虚弱、年事已高的老年人居住。

鲁山养老院火灾并不是个案。据报道,仅最近两年时间,全国已至少发生14起养老院事故,其中7起是火灾事故。如果说这样的养老院是违规经营,那么事故或许在人们的预料之中。然而,令人唏嘘的是,就是这样一家堪称简陋的养老院,在当地竟然是知名度很高的一家民办养老院,其负责人在2013年曾获“鲁山县道德模范提名奖”。火灾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确认,该养老院“所有证件齐全”。

老人是未来的我们,孩子是我们的未来,他们都是需要得到特殊照顾的群体,可是,一次又一次的“意外事故”,却让他们伤得最重。血的教训促使我们思考:“木桶”的“短板”究竟在哪里?

我国正在迅速进入老龄化社会,很多地方的公办养老院床位缺口巨大。公办养老院的短板需要民办养老院弥补,但养老体系的建立更需要科学、合理的规划。简陋的“铁皮泡沫屋”就能证照齐全,这些存在诸多安全隐患的简陋养老院,本身就是“短板”,用它们去补缺口只会酝酿更多的隐患。

此次火灾事故养老院的经营者,原本只是个种地的农民,见到农村空巢老人的迫切养老需求,组织亲友办起了“康乐园”。当地政府为鼓励她的行为,不但提名她为道德模范,还给予了诸多政策便利,但如今看来,先天软硬条件的不足,反而让荣誉上的鼓励、政策上的宽松,成为今天灾祸扩大的原因之一。

老人行动不便,遭遇灾难很难自救,因此,老年人集中居住的区域,消防标准本应更严苛才对。我国《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养老院建筑应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居室不应采用易燃、易碎、化纤及散发有害有毒气味的装修材料。鲁山县这家被政府部门证明为合格的养老院,一场火灾之后,原形毕现。养老院的经营者责任难逃,同样,负责审批、监管的相关政府部门也不能把自己“脱干净”。

在该起事故中不幸伤亡的老人的子女,此时必是痛悔不已。对个人来讲,从养老院转换成居家养老,可能是更安全也是更安心的选择。但是,随着老年人口越来越多、家庭越来越小,居家养老显然并不能成为所有家庭的选择。老龄社会来临的步伐是如此之快,安全养老已然成了一项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任务。因此,从制度的层面来看,我们亟须制定一个统一的准入标准,明确规定开办养老院需要的资质,要具备怎样的硬件,要配备多少懂得护理技能和基本的安全知识的从业人员,而不仅仅是有一个“心肠好”的人,用有限的资金,因陋就简找个地方,搭个铁皮屋子就能开办。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不能仅仅挂在口头上。幸福的晚年,前提首先是安全的晚年。愿鲁山养老院火灾事故,能最终催生一个具备完善“防火墙”制度保障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服务体系。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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