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发展:不在速度在结构(3)

服务业发展:不在速度在结构(3)

首先是工业化,伴随人口的聚集产生了城市化,城市化又对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提出需求,这是三者的正常关系

大多数服务产品是不可移动的,它们便不能像物质产品那样被运往其他地区销售,更不能像“可贸易品”那样行销于全世界,它们只能在本地被消费。于是,由本地的城市规模形成的对服务的需求状况便制约了服务。如果说城镇化水平对服务业发展存在制约影响的话,对发达国家而言,主要是供给影响,即分散的农村对供给者没有规模经济,但农民本身并不穷。而对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而言,需求的制约影响比对供给的影响更大,因为分散的农村居住着收入低下的农民。中国所有省份的农村服务消费总额占全部消费的比重远比城市低。而就服务消费的结构看,农村服务消费中的70%-80%为教育与医疗两项刚性消费,其余服务消费非常少。同样,两项刚性服务消费在城市的比重一般在50%以下。更深入分析,我们要强调的还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城镇化水平。中国的城市存在着明显的行政化色彩。城市规模和城市人口都以行政区划所辖范围为衡量口径,而行政区划又往往由行政安排形成。比如,地区在不同行政区划内划拨,两市合并就扩大了城市规模与人口;一省的相当大部分划归某一城市,这个城市的规模与人口就一夜间暴涨,而划入部分其实大多为农村。我们要强调的是,城市建成区规模与人口。小城市以及城市名份虽大但建成区并不大的地区,并不具备发展服务业的充足的本地需求。

中国现有权威的城市规模衡量口径,划分了1000万人以上、500-1000万人、100-500万人、50-100万人、50万人以下等不同规模等级。但划分标准全部建立在行政区划所辖人口规模的口径下,并不区分城市即建成区与农村。而经济意义上真正的城市,其实关乎工业品的生产与物质产品的集散两者的密集度与规模,要求剔除农村;发展服务业意义上的城市,则进一步强调人口积聚、工业积聚,从而强调对消费性服务和生产性服务需求的密度与规模。在中国,一个600万人口但其中农村比重非常高的地级市,可能比一个400万人口但建成区比重很高的地级市,发展服务业的“资格”、潜力、业绩与效能要低得多。因此,在衡量服务业发展潜力上,应该摒除现在的仅以行政区划所辖人口规模为标准的城市规模划分法。

在服务业发展战略中,我们应该认识工业化、城市化、服务化三者关系。除了原始的最早期的城市形成于商品流通集散的“市”,和为保护经济意义上的“市”而建立的政治意义上的“城”以外,现代城市形成于工业化和随之而来的人口集聚。首先是工业化,工业发展提出了工业居住地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需求,早期外延式的工业发展必须靠吸引农村人口进入城市,接着就有了城市化。城市人口日益增多对生活性服务业提出了需求,生活性服务业得以发展。工业外延式发展的局限性又促进了技术化与信息化的突破,产生了对专业化服务的需求,生产性服务业开始发展。最后是生活性服务业被提出更大需求,现代服务业成为吸纳就业的主要产业,城市化进入成熟期。

对于中国大城市而言,先进制造业多已有了较为成熟的发展,可以重点培育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处理好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的关系,确定是生产者服务业引领制造业空间集聚,还是制造业发展带动生产者服务业集聚。对于中等城市而言,首先要建立发展制造业产业集群,以制造业发展作为现代服务业存在和发展的产业基础,通过制造业吸引与推动生产性服务者集聚,使经济由第二产业带动逐步转变为第二产业升级(向依靠生产性服务业升级)带动,以形成三次产业的协同发展和城市服务化水平的提高。对于小城镇而言,更需要的是补消费者服务业的课,在人口与工业初步集聚中提供与完善消费者服务。

一定的城市规模和产业结构,不仅决定了与它相匹配的服务发展规模与速度,而且决定了服务业发展的部门结构。在此意义上,一个落后的贫穷的边远的县域经济,提出一个增长速度很快的服务业五年发展规划,显然是不科学的。因为工业化基础不支持它快速发展生产者服务,居民收入水平也不支持它快速发展消费者服务。

一般而言,消费者服务需求来源于本地人口集聚与收入水平。不管地处东、中、西,因世界服务经济的过半占比,而盲目一味地提领本地服务业发展的思路,并不可取。服务业发展是不能拔苗助长的!

(作者: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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