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网络化的迅猛发展和对中国的巨大挑战(8)

核心提示:近年来网络反腐、网络炒作、网络购物、网络战等成为不少网民的关注焦点和兴奋点,再加上网络谣言、突发事件、网络水军、网络攻击等问题也日益凸显,这就要求深入研究网络的特性、挑战等,既能科学、有力应对网络化的挑战,又能有效利用网络加强意识形态能力建设。

(四)网络舆论生态的多样性与规范性的统一

网络舆论是网络民主力量的标志之一。《2009年中国互联网舆情分析报告》认为,2009年的互联网开始成为新闻舆论的独立源头。该报告中还第一次提出了“新意见阶层”这个概念,即用以描述关注新闻时事、在网上表达意见的网民。而随着微博在近几年的迅猛发展,“意见领袖”这个词汇开始为更多人所熟知,网络舆论在整个新闻舆论中所占据的位置越来越重要,并越来越受到社会各阶层的高度重视。

积极维护和运用网络话语权的网民凭借互联网的传播优势,愿意就现实生活中各种问题和重大新闻事件发表看法、引导普通网民的舆论观点,通过这种方式,他们可以在极短时间内发酵情感、凝聚共识,并进而诱发行动,甚至影响社会发展。不管是否有意为之,这些活跃的网民正在逐渐演变为网络传播中的中坚力量甚至舆论领袖。在互联网这个摒弃了财富、地位、学历、外貌等所有现实条件的平台上,新“意见领袖”们可以不顾及其他因素而平等发表言论。从草根平民阶层到政府权力部门,从失业者到富有者,都可以藉由网络对热点问题和热点人物进行评价、议程设置甚至改变言论风向。不同社会阶层的人有了平等的舆论话语权,甚至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社会舆论的发布、引导和应对。虽然由于传播容量的限制,微博的内容和信息量也受到了限定,因而呈现出“碎片化”的特点。这种信息传播特点,虽然限制了某些复杂和有深度要求内容的传播,但这也恰恰显示了微博的独特性和分众传播的优势,它一方面契合了现代社会信息化、快节奏的生活方式,大大节约了现代人的时间成本,另一方面又在影响、改变现代人关注信息的方式和习惯,甚至引领着整个社会生活方式和人际交往模式的潮流。并且,长微博的出现和微博中可以连接博客、新闻文章等方式,可以弥补微博字数限制的不足。可以说,网络尤其是微博的出现在某种意义上架构了不少人期盼的真正公平、公开、公正的多样性舆论生态。

当网络用户意识到网络舆论渠道广泛的公开自由度之后,绝大多数人会善用并主动引导舆论。例如,2011年初湖北十堰彭宝泉等人策划的“女子卖身救父”事件,成功引起网络舆论对一位被当地公安局出具“强制治疗”书并强送至精神病院14年的男子的关注和同情,最终当地政府迫于舆论压力而在几天后就释放受害者出院。这是一起网民善用网络舆论维护正义的典型案例,也是舆论生态多样化促进社会民主进程的重要体现。2012年8月,在网络上强烈的质疑声、反对声中,湖南省劳教委员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撤销该省永州市劳教委对“上访妈妈”唐慧的劳教决定,也是这样的一个典型例子。因此,网络舆论的最大价值在于某种意义上还舆论权利与民的本质,使得普通民众拥有了前所未有的话语权,网络舆论如果能够合理表达公众对社会现象和社会事务发表的观点和意见,正确体现公众的利益、兴趣和正当需求,必然会有利于社会问题的沟通、疏导和解决。

从需要与满足理论来说,网民一般不会无端介入、推进一些网络舆论,只有认同舆论内容并可借此满足自身需求时才会积极参与舆论的制作、传播。但不能否认的是,随着微博的兴起和微博发言的便利性、随意性、发泄性为更多人所熟知和应用,有部分网民把满足自身需求断章取义为利用网络平台满足个人私利和膨胀的欲望,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警惕。其中一个亟待规范的现象就是最近炒得很热的“网络水军”问题,这些网络舆论炒作者受雇于网络“推手”,通过在微博发言、论坛发帖、集体炒作话题或人物等形式,以达到宣传、炒作、推销或攻击特定个人、产品、单位乃至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制度的目的,这已经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2010年底,时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晨在回答记者提问时首次明确指出,网络水军危害社会、影响正常的网络秩序,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不满,确实需要加强治理。2013年8月中旬,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抓获的“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就是伙同“意见领袖”、组织“网络水军”长期在网上制作事端、为非作歹的“网络水军”头目,以“秦火火”、“立二拆四”为首的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专门通过互联网策划制造网络事件,蓄意制造传播谣言及低俗媚俗信息,恶意侵害他人名誉,严重扰乱网络秩序并非法牟取暴利。

与传统媒体相比,网络舆论能更及时、全面、深刻地反映现实民意。在某种意义上,网络舆论是一个全方位容纳各阶层声音的舆论主体,它使普通公众的舆论表达成为现实且更具力量,允许各种声音在网络言论平台中发言、交流、交锋。但是网络毕竟不是个人发泄不满的私器,而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公器,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位网民都必须坚守起码的公序良俗和法律底线。如果任由网络推手操纵、扭曲网络舆论,可能一时能满足某些人或团体的愿望,但最终结果不仅不利于构建安全、规范、有序、诚信、健康的网络环境,而且会阻塞更多公民通过网络来表达意愿、维护权利的渠道。所以,如何对“网络水军”等负面舆论力量和造谣、传谣行为加以监控、规范并严厉打击,是网络发展中一项长期的重要议题和关键环节,这需要政府、媒体和网民的共同努力,不仅要对网络舆论进行正确引导,让网络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插上翅膀,同时要警惕“去意识形态化”等论调的巨大危害性,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主流价值观成为网络的主流声音。

(五)官方监管的可操作性与疏导理念的统一

随着网络的迅猛发展,尤其是微博的兴起及其信息碎片化特征的凸显,虚假新闻也已经成为一个危害网络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2010年12月6日晚,《中国新闻周刊》官方微博上转发了“金庸去世”的谣言,并在其人人网的公共主页同步更新。当时,该微博已经拥有30余万名粉丝,其人人网主页拥有15万余名好友,这无疑加速了谣言的传播广度和力度。在香港《明报》发言人澄清该传闻为“假消息”后,尽管该微博事后两度道歉,但已经成为网络假新闻、网络谣言的典型。而在“金庸去世”等不少虚假新闻事件中,一些粉丝数量巨大的“明星微博”的“病毒式”传播就展现了惊人的力量,还有不少经过实名认证的媒体记者和一些媒体的官方微博也参与了虚假新闻的传播,对舆论的公信力造成了极大伤害,也引发了人们对网络信息传播的安全性、真实性和稳定性的关注,凸现出网络时代打击虚假新闻的紧迫性、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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