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破解追逃追赃“三大难”(3)

如何破解追逃追赃“三大难”(3)

如何破解“三大难”

如何破解“三大难”?北京市检察院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主管副检察长、反贪局长为副组长的追逃追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北京市检追逃办”)。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兼大要案指挥中心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据介绍,北京市检追逃办加强追逃追赃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培养了一批懂法律、懂外语、懂追逃追赃业务的专门人才和追逃专家。

在破解“找人难”上,北京市检追逃办要求下属检察院,建立严格的“办案责任制”。各院主要领导牵头负责,落实专人专责,加强对潜逃人员及其社会关系、资产状况的基础情报信息收集和长期跟踪经营,完善建档存档工作,保证追逃追赃工作的持续性。2014年当年办理上网追逃9人,当年即抓获8人。

在破解“追赃难”上,北京市检追逃办要求认真做好侦查取证工作,尽可能收集和固定更多的书证、物证等证据。

在破解“争取当地配合难”上,北京市检追逃办要求检察官加强对国外相关法律制度的研究。“注意收集整理国际追逃追赃司法实践中的法律适用问题,加强对国外特别是外逃主要目的地国反腐败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的研究,掌握国外法律制度和办案流程,提高运用国外法律开展追逃追赃工作的能力。”

以吕某某案为例,2009年立案后,办案单位及时与吕某某所在单位取得联系,不断通过吕某某在国内的亲属规劝其回国投案自首。经过北京市检察机关的不懈努力,吕某某于近日主动表示愿意回国投案。

在北京市检追逃办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统一指挥协调下,吕某某于6月15日从菲律宾回国自首。下飞机后,他被海淀区检察院反贪局的检察官带回检察机关进行讯问。检察官介绍,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力度,特别呼吁吕某某案中仍然在逃的该集团公司总裁叶某某早日回国投案。

同时,北京市检追逃办坚持“追逃与防逃并举”,将防逃作为侦查办案的重要内容加以部署。建立科学有效的防逃预警体系,抓住初查、立案、采取强制措施等关键环节,对犯罪嫌疑人外逃可能性进行科学评估,深入排查薄弱环节,做好防逃工作预案。

“无论多难,无论犯罪嫌疑人逃到哪里,也无论逃了多长时间,检察机关都会坚持不懈地将他们依法缉捕归案,决不允许任何人逍遥法外。”韩军说。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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