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拘“不作为”锦旗送旗人 自省方能有作为(2)

行拘“不作为”锦旗送旗人 自省方能有作为(2)

送“不作为”锦旗遭拘留 公安部门岂能如此“作为”

从“不为人民服务”、“村民心中最不作为奖”,到“为人民币服务”,再到今天的这面“不作为”锦旗。时下,因为对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态度不满,群众给政府部门送各种奇葩奖项和锦旗已经成为一种维权方式,这种维权既能吸引媒体和网民关注,也能倒逼政府职能部门重视民意需求。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考虑,张蓬冲与工友等数十人才在与一建筑公司产生劳动纠纷迟迟未得解决,在向湛河区政府和平顶山市公安局反映无果的情况下,采取这种另类的维权方式。只不过,这种方式的背后,有很多焦急、等待和无奈。

但是与大多数此类维权不同的是,他们却遭遇了被公安局行政拘留的尴尬处境,但也因为这样一个插曲,使得张蓬冲的维权引来媒体和网友的关注。根据报道看,拘留的理由是“严重影响市信访办秩序”,这个理由给人有点本末倒置的感觉。诚然,张蓬冲等人手持“不作为”锦旗在公安局大门敲锣打鼓来回走动确实有损公安部门形象,但公安部门有接受民意质疑的义务,采取拘留的方式扼杀民意表达,显然是自取其辱。况且如此局面是因何造成的?若非公安部门对此迟迟不予立案,并拖延出具受伤人员的伤情鉴定书,他和工友也不至于一行数十人到平顶山市公安局要求后者对相关人员追责,若非在区政府的无果等待,也不会在门口屈膝下跪。

民有诉求地方父母官不理,或不公平处理,心里委屈,有委屈难免会向上看一级,以求上一级给一个公正的处理,这其实是对上级的信任,也是合理的基本的要求。毕竟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工,张蓬冲与几十位工友谁也不愿以负面的形式“出名”,来找政府的“麻烦”。但是,涉及到自己的切身利益,为人民服务的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急民之所急,不为民维权和做主,只好以这种“被出名”的无奈的方式来表达,这种“被逼”的诉求却成了行政拘留的“理由”,这样的看似“合法”的理由正好坐实了“不作为”的本质。

公安局确有“行政拘留”的权力,但是作为执法部门不能只懂的用暴力手段来解决问题,抖“执法者”的威风,还要记得其也具有“人民公仆”的属性。与其把人“拘起来”不如“坐下来”,听听群众的无奈和困难,这才是信访工作的方法。群众送“锦旗”始终都是一个无奈的选择,维权渠道不畅是它得以生存、让人坚持的深层原因。张蓬冲他们送的“不作为”锦旗不是调侃和讽刺,而是一面鞭策与警示的“警”旗,我们的官员应对其一日三省,搞清楚什么才是真正应该做的,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落到实处。

收到“不作为”锦旗,不妨“笑纳”

据悉,几位民工辛苦一年没有拿到血汗钱,申请合理诉求,但多方寻求帮助无果后,初次下策,认为公安局不作为,遂赠送公安局“不作为”锦旗,这的确是对公安局的讽刺和挖苦,让人民警察丢光了“面子”,于是公安局就由“不作为”变身“乱作为”,任性败坏手中的权利,未按相关规定就拘留了涉事民工,非但没有解决问题,还起到了“火上浇油”之效。

近年来,锦旗事件层出不穷,有锦旗哥“不为人民服务”,有“行政执法,不作为奖”,今天又有了“不作为”。可以说,不管形式如何五花八门,但在本质上都是一样的:都是弱势群体走完正规渠道,维权而不可得后,才采取的一种行为艺术般的无力控诉。可以说,所有这些负面锦旗,都是“不作为锦旗”。

面对“不作为”锦旗,没有哪一个部门喜欢,也没有哪一个部门在明知是“不作为”锦旗时能“欣然接受”,往往表现出来的是拒收和没收,甚至是恶言相对,拘留处罚。其实不管是拒收还是没收,都已“挂”在了单位的墙上。如果是采用公安局这种行为,拘留当事人,那么锦旗就不光挂在墙上了,还深深的挂进了每一名知情者的心坎里,挂在墙上容易摘下,挂在群众心里,那就永远摘不下了。

对于“不作为”锦旗,不妨笑纳,还要主动地挂在单位最显眼最重要的位置。让这面“耻辱”的锦旗,成为单位转变工作作风的警钟,时刻警醒全体干部职工,要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服务态度,来真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清代思想家魏源曾提写对联写到:民不可欺,常忧获戾于百姓;官非易做,惟愿推恩到万家。这面“不作为”锦旗是人民群众是送来的,要想摘下这个面锦旗,摘掉戴在单位头上的耻辱,还必须由人民群众来摘,也只有人民群众才有权摘。而且只要工作作风得到转变,就一定能得到群众的认可和赞扬,这面“不作为”锦旗也就一定能被摘掉,所以遇到此类事件,各单位不妨笑纳。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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