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拘“不作为”锦旗送旗人 自省方能有作为(4)

行拘“不作为”锦旗送旗人 自省方能有作为(4)

【启示与思考】

给办事机构送“不作为”锦旗并非张蓬冲、杨凤强首创。从2010年无锡“锦旗哥”周力“横空出世”以来,各地都出现过“不作为”锦旗,有“政府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徇私枉法不作为”的、还有送完“不作为”锦旗再送“保护伞”的。而张蓬冲、杨凤强的“不作为”锦旗之所以引起更多关注,主要涉及到两个敏感社会问题,一是“民工讨薪”,二是“依法行政”,这更应该引起政府部门的高度关注。

“不作为”锦旗是民工讨薪的“心酸”与“无奈”。长达一年时间项目承包方没有向红琳劳务公司支付工资,还把民工赶出工地、打伤民工,对于漂在异地他乡的民工又迟迟得不到当地政府、公安局的“为民做主”,送“不作为”锦旗是不得也为之,尽管这里面有“博取眼球”的嫌疑,但是希望得到舆论的支持总比“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悲情”维权讨薪要理智得多吧。

如果只是一味地让农民工去迁就政府的不作为,恐怕再有气度的人,也忍受不了自身权益被侵害的恶气。农民工群体信访中出现的“不当”手段,相关部门是否进行了劝解,劝解之后,又是否奏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平顶山市公安局或许有行政拘留上访农民工的权力。但因自身不作为在先,导致农民工上访,最终一抓了之,却有反应过度、甚至滥用公权力之嫌。公安部门理应对自身的失职,做深刻检讨,以实际行动,维护农民工的正常权益。即使按照相关法律或规定,有不立案的理由,面对民众诉求,也应有人出面认真加以说明,消除误解,化解矛盾,这也是政府部门应有的“作为”。

清代文人郑板桥写道:“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作为人民公仆,理应关心民间疾苦,面对群众送来的“不作为”锦旗,我们的党政机关不能一味抓人了事,起码应体现出虚心接受的态度,对此,平顶山市相关部门需要做的还有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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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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