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发展合作的三大转变

国际发展合作的三大转变

7月13日至16日,联合国在埃塞俄比亚首都亚的斯亚贝巴召开“第三届国际发展融资大会”(FfD3),为达成“2015年后发展议程”建立资金保障体系,以取代即将到期的千年发展目标,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迈入新阶段。至此,国际社会关于新发展议程的讨论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国际发展合作从理念到手段均将出现许多重大转变。

回顾历史,由联合国推动的发展议程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上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主要贡献是帮助二战后大批取得民族独立的发展中国家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逐步走上独立自强道路;第二个阶段是80年代至90年代末,最大贡献是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刷新国际社会对发展理念的认识;第三个阶段是90年代至今,2000年联合国千年首脑峰会达成千年发展议程,在减贫、环境等八大领域设定量化指标,明确提出用15年时间,通过联合行动全面推进全球发展。

这三个阶段实际上贯穿着一种朴素的认识,即一部分人从道义上不能接受另一部分人长期处于极端贫困,要通过国际合作来改善后者的生存条件,以提高全人类的发展水平。但这种认识在国际社会关于新发展议程的讨论中被“升华”了,国际发展理念不再“单纯”,至少产生了以下三大转变。

一是从“托底”到“均衡”。千年发展目标的核心任务是“减贫”,即通过国际社会共同努力,帮助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内陆国家消灭极端贫困,确保饮水安全、粮食安全、基本医疗、基本教育等基础性生存保障条件。性质上是南北合作,主要由发达国家出钱、出技术、出经验,重在“托底”。2012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正式提出“可持续发展目标”,将覆盖范围扩大到“全体人类”。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反复念叨“不落下任何一人”,不仅包括发展中国家尚处在贫困线之下的民众,也包括缺少平等发展机会的发达国家民众,重在“均衡”,凸显发展理念的巨大转变。在这一理念下,即便是高收入国家的民众,同样也是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服务对象,由此将改变原来的南北合作模式,转变成更为彻底的全球性发展。

此种变化,我们既可以将之看做是对千年发展目标的深化,也可以将之看成是拉平发达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差异。发达国家在新发展议程中将不再作为单纯的援助方出现,而是同时扮演出资者与受益者角色。许多发展中国家抱怨,这一转变将显著减轻发达国家在国际发展合作中的责任。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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