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发展合作的三大转变(2)

国际发展合作的三大转变(2)

二是从“道德规范”到“行为准则”。此前,国际发展目标仅是作为一种道德规范,引领各国从道义上主动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对出资方和受援方都一样。同时,国际发展合作以目标为导向,不过分强调发展的手段和条件,不干涉发展中国家的国内政治制度,重视各国在国内政策上的自主性。如此带来的好处是各国都欣然接受千年发展目标,但坏处是缺少监督,成果不尽如人意。比如,到千年目标行将结束时发达国家承诺资金仅落实三分之一,64%的国家进展不足乃至出现恶化。

由此,千年发展目标的惨淡局面给各方强化后发展议程约束力制造了充足的舆论空间,各方在草案磋商阶段反复强调要加入后期跟进措施,可持续发展议程草案也被大量注入价值观和行为规范等方面的内容,使得整体方案过于关注发展所需的条件和手段,而不是目标本身。一些国家还要求受援国家加强政治透明度、转变治理模式、确保人权,并要求定期提交评估报告,大有将可持续发展从道德规范转为行为准则的趋势,体现出浓厚的政治意味。这一变化,给不少发展中国家带来了巨大的危机感。

三是从社会发展回归经济发展。千年发展目标设定的八大目标全部集中在社会发展领域,似乎忽视了经济发展对改善生存条件的先决意义。过去15年,各方推动落实千年发展目标的重要经验便是,发展中国家需要直接资金援助,但更需要就业和增长。发展合作应该设法让发展中国家获得更多投资和增长机会,从而创造更多就业、获得更多税收,进而可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改善发展条件。因此,在可持续发展目标中添加了关于经济发展的内容,如第8项“实现持续、包容的经济增长,帮助所有人充分就业”。

这一转变看似倒退,实则进步。因为如果抛开经济发展,单纯靠国际援助去改善生存环境,终究还是不可持续的,过于理想主义。同时,出于经济发展的需要,发展中国家变得更重视私人资本在国际发展合作中的作用,特别是基础设施领域的私人长期投资。世界银行称,未来全球需要数万亿美元发展援助,其中大部分可能需要由私人资本承担。

上述这些转变应当说都是根本性的,且主要体现了发达国家意愿,未必全部能实现。现在距离9月的联合国世界领导人峰会只有两个月时间,离12月的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也不过5个月,国际社会关于新发展议程的顶层设计实际上并未完成,仍处在紧张讨论之中,剩下的时间已经非常紧张。为降低实施难度,各方有可能简化目标清单,拿出一份更加务实、更易被各方所接受的新方案。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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